第二章 液晶電視(LCD TV)產業發展沿革第一節 液晶電視修理 (LCD TV)產業沿革從圖 2 可看出整體平面顯示技術之發展歷程,TFT-LCD 萌芽於 1980 年代,1990 年代中期開始大量應用於筆記型電腦,90 年代末期則與 CRT 技術共存共榮,成為電腦顯示器之兩大應用技術;直到 2001 年末 LCD Monitor 正式替代 CRTMonitor 成為電腦顯示器之技術主流,目前朝向 LCD TV 及新應用領域發展。1990 年代末期之 PDP 約相當於 TFT-LCD 在 1990 年代以前之萌芽期;由於1995 年日本富士通成功將 42 吋 PDP 商品化使得 PDP 得以開始進入建廠量產之階段;2000 年起,PDP 拜日本於 1997~2000 年間建立產能,而開始進入成長期,並與各種投影電視(如過去之 CRT 及 LCD 投影電視及近來之 DLP 投影電視)共存共榮。OLED 與 FED 目前則類似 1990 年以前之 LCD 萌芽期,仍有重要之技術突破,目前仍僅止於利基市場之應用。綜上所述,TFT-LCD 不僅已完成技術萌芽及與 CRT 共存共榮階段,且已正式進入完全替代 CRT Monitor 成為主流技術並且朝向大型 LCD TV 以及新應用領域發展;而 PDP 則是經過技術萌芽階段,目前在產能開始建立並與投影電視共存共榮之過程;OLED 與 FED 則仍處於萌芽階段。因此就平面顯示發展歷程而言,TFT-LCD 與 PDP 將是兩大主要應用技術主流。2004 年顯示技術的發展,由於 TFT-LCD 開始取代 CRT 成為桌上型電腦和電視兩者最大顯示市場的主流技術,加上 TFT-LCD 在筆記型電腦以及手機螢幕市場上的主導地位,毫無疑問的,TFT-LCD 成為顯示市場的主流技術,也帶動了液晶產業的進展。
台灣與韓國許多產品處於競爭狀態,對台灣出口產業產生劇烈的影響,最明顯的例子為 DRAM 和 TFT-LCD
兩大產業,雙雙因匯率因素造成國際競爭力下滑,虧損十分慘重。我國面板產業另一個問題,係缺乏品牌奧援。韓國二大面板廠三星與 LGD(前身為
LPL;樂金飛利浦),除自身本為世界液晶電視前五大品牌外,又與SONY
與飛利浦等知名電視品牌有合資或共同設廠的合作關係,以全球最大的北美市場為例,前五大品牌除夏普外均採用韓國面板為主,市佔率高達
45%,即使再扣除已經淡出品牌的飛利浦,也還有近四成的佔有率,產品有穩定的需求。反觀,台灣廠商雖然也發展出少數幾個電視品牌(如
Benq、CHIMEI、AOC、Hannspree、VIZIO、Olevia 與 Polaroid
等品牌),然這些都僅能算是區域性或是二線品牌,面板需求量相對有限且不穩定,景氣一變動,訂單就會立即跟著下滑。第二節 未來發展方向與趨勢展望 2010 年,LCD
TV 出貨量預計將高達 1.56 億台,較 2009 年成長 20%,雖然韓系與中國 TV 品牌業者仍多屬自行製造,但面對日系大廠委外比重轉趨積極,無疑是台灣
LCD TV 組裝廠擴張的大好良機。面對這波 LCD TV 的高成長趨勢,除了嘉惠台灣代工產業外,台灣 LED 業者與中、韓的 LCD TV
大廠合作密切,也可望持續受益。第三節
結論與建議目前關鍵技術、電視機產業的品牌、通路和技術主導權幾乎均掌握在日韓廠商的手上,雖然台灣面板廠具有技術能力,但是,液晶電視維修後續的視訊處理技術、45彩色的畫質控制,甚至是各地區不同的廣播系統,都會影響到想要切入此市場的廠商。因此,台灣
TFT-LCD 面板廠所能掌握的部份,並不是 LCD TV
絕對的關鍵技術。台灣若欲突破技術的重圍,顯然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但是,可以考慮結合新功能、提升生產技術與設法降低固定成本投資;在生產與供應鏈管理方面,應整合國內的上游廠商以求大幅降低成本,以發揮價值鏈上的最大效益,以求擁有未來產業的主導權;在策略聯盟方面,台灣廠商間應朝向籌組研發聯盟、產能協調、異業結盟發展,擺脫日本、韓國在技術上的羈絆與建立產能的優勢;強化自身的專利佈局,提高附加價值等周邊的技術方向著手,才有可能增加台灣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除此之外,數位電視的發展在大陸也是既定的政策,中國於 2003 年制定出中國數位電視的標準,並且在 2006 年完成所有數位電視的軟硬體設施,以期能以數位節目的方式將 2008 年北京奧運節目呈現在世人的面前,並且在顯示器的產品上選擇了液晶電視產品作為其發展與推廣的重點。由於台灣與中國有語言及文化上之共通性,這點優勢是其他外國企業所無法改變的。因此台灣企業若能從產業分工與行銷的觀點來看,未來台灣可與中國建立策略合作關係,由其進行上游產業的開發與系統製造,中國負責面板製造與行銷,如此相信必能為台灣液晶產業創造更有利的地位。(6) 關鍵液晶電視面板供給充沛台灣擁有全球前二名的大型液晶面板產能,液晶面板佔成本 70%的液晶電視而言無疑佔有地利之便。(二) 劣勢(Weakness)(1) 產業結構不完整任何一項產業的蓬勃發展都建構在其具有完備的產業結構之基礎上。目前液41晶產業也是必須如此。目前國內液晶面板上游產業技術掌握不足,使得必須仰賴國外進口大部分的設備、關鍵零組件與生產技術,如此將造成生產成本提高且生產之自主性降低,下游部分由於自有品牌全球知名度不足與行銷手法保守,造成國內液晶電視系統廠商無法打開全球的市場佔有率,而代工業者受制於日、韓訂單,使需求預測不易,對產業發展具不良影響。(2) 廠商研發投資經費相較日、韓為低由於全球經濟狀況都處於不景氣的環境,因此世界各大企業的投資都較為謹慎。而台灣液晶產業資金主要投入產能擴充與產房興建,加上台灣液晶電視產業獲利程度不高,使得投入研發經費比例因無法與日韓廠商相比,此舉對技術掌握與新產品開發具負面影響。(3) 品牌知名度相對劣勢台灣電子產品雖然在世界市場具高知名度,但液晶電視維修者視為家電產品,消費者注重的是品牌知名度與信賴度,以 2004 年為例,液晶電視全球 50%銷售率由 Sharp、Philips、Sony 囊括,而與日、韓等國家電品牌高知名度的相較,台灣液晶電視品牌顯得較為區域性,也使得在品牌競爭上較為吃力與辛苦。(4) 先進廠商的專利障礙由於國內的企業文化與國外不同,國內廠商往往尋求已有廣大市場或即將上市的產品來發展,而較不注重長期的基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