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份電腦用的液晶顯示器都採用 17 英吋的 SXGA 格式(1280×1024),而大螢幕 LCD TV 的入門級產品,原則上都不小於 30 英吋,且都採用寬螢幕的 XGAPlus 格式(1366×768);40 英吋或以上的大螢幕 LCD TV 採用高解析電視(HDTV)格式(1920×1080),為市場上的高階產品。若以每一訊框所需的數據為基準作比較,高解析電視格式所需的數據比寬螢幕的 XGA Plus 格式多 2.5 倍以上。由於越來越多液晶顯示器採用 XGA 及 SXGA 的格式,因此廠商必須進一步降低產品的功耗及減少電磁干擾,輸入電視機的訊號必須具備高度的完整性,這個要求與 NB 及一般的顯示器無異。但大螢幕 LCD TV 對訊號有更多的要求,這是 NB 及普通顯示器的訊號傳輸技術所無法滿足的。LCD TV 在顏色飽和度、反應速度、對比、銳利度等高畫質的要求,都比電腦用的液晶螢幕來得高。為了符合消費者對畫質的要求,所以 LCD TV 在其面板的使用必須採用高標準的液晶面板。面板的不同主要在亮度、視角、反應速度與對比度上。在高畫質影像的取得上以及在迴路設計上,LCD TV 運用傳統利用於映像管電視維修上的 Y/C 分離迴路,以增加影像景深的銳利度。由於液晶電視是在 CRT 電視和液晶顯示器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因此它的內部電路是 CRT 彩電和液晶顯示器的內部電路的綜合體。液晶電視與其他種類電視最大不同,就是使用液晶傳輸影像,液晶這種物質具有極化性和反射光線的作用,透過電壓的刺激會改變液晶極化的角度,不同大小電壓刺激可讓不同程度的光量通過,利用此原理可以讓液晶對光線的反射或透射產生強度的變化,如果控制液晶單位的電流強度,可以改變液晶的透明強度,再加上彩色濾光片就可構成繽紛色彩的螢幕影像。簡單的說,液晶電視的原理就像是幻燈機,液晶板就像是幻燈片,必須倚靠背後的背光模組發出光源穿透液晶板,才能夠讓液晶顯示面板發光,配上前面的彩色濾光片分成 RGB 三原色光,以達到顯現全彩畫面,利用液晶顯示器作成的LCD TV 具有的優點有:低輻射線、影像不閃爍、輕巧省空間、省電以及數位多8功能等;但也有其缺點,如:反應速度慢、動畫有遲鈍、可視角受限、側看畫面變暗、畫質對比不高、暗畫面層次不明顯、被動型發光、需背光源等。第二節 液晶電視 (LCD TV)市場的主要區隔隨著電腦的普及與不斷的升級,液晶顯示器的使用比率逐年增加。液晶電視與液晶顯示器這兩者產品外觀雖然類似,但其實還是有所區別,不能完全替代,由以下兩點說明之。(一) 面板不同液晶電視面板和液晶顯示器面板雖然同樣是 TFT 液晶面板,但由於這兩者是應用於不同的層面,彼此之間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在液晶分子大小、成像處理與色彩、亮度和對比度、可視角度等方面。
在各國政府有意培植當地電視產業情況下,進口液晶電視維修產品多被視為消費性電子產品而課以高額關稅,或規範液晶電視產品必須要有相當比例的內製零組件。而這將牽動液晶電視廠商的成本組裝及模組運籌,及全球供應鏈的布局。(四) 市場區隔二極化液晶電視也有相同的二極變化,針對特定市場,如價格高度敏感(超低價位) 、畫面品質堪用(類比訊號) 、大型量販通路(以量取勝)的市場區隔為主要對象,價格屢創新低,但強調高畫質及高性能的液晶電視市場需求亦不斷成長。36第二節 產業趨勢變化與分析回顧電視發展的歷史,黑白映像管電視於 1941 年問世,1953 年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 Council)正式將彩色電視納為製播傳輸的標準(陳勝強,2005)。60 年的歷史,電視產品從無聲至有聲,從黑白到彩色;外觀方面也由笨重、大體積,逐漸演變為輕薄、時尚的造型。雖然第一代電視機 CRT TV 目前仍具高解析度、低成本等優勢,但因螢幕具有輻射,會危害視力健康,且因螢幕含鉛,歐盟宣告 2006 年後全面禁用 CRT。另外也因為 CRT TV 體積大及類比介面等缺點,均不符合現代消費性電子「輕薄短小」的發展趨勢。雖然 CRT TV 生產線並不會在短期內停產,只是 CRT 廠商已不再將其視為投資重心,但因 CRT TV 仍具有低價格、高畫質等優勢,因此未來將會在某些特定市場中存活,而 CRT TV 市佔率逐漸下滑,未來,LCD TV、PDP TV、RP TV 取代 CRT TV 將是必然的趨勢。
市場力量大客戶與上下游互動、產品即時上市(Time to Market)、標準規格的主導能力(市場預測能力)。(三) 產品功能高傳真色彩影像處理、高動畫品質表現、多樣性輸入端。而 LCD-TV 面板關鍵因素則包括次世代投資動機、上下游供應鏈、價格競爭力、面板畫質技術(亮度、對比、色域、視角、反應速度)等。第三節 產業生命週期LCD 面板產業歷經數十年的發展,已發展成大者恆大的產業競局,加上主要應用產品已逐漸從產品生命週期成長期邁向成熟期,遂造成整體產業競爭態勢更形嚴峻。根據資策會 MIC 的資料表示,台灣 2008 年液晶電視產業的出貨規模約為 1,932 萬台,與 2007 年相比較,整體成長率已有逐漸趨緩的情形。雖然台灣已經囊括全球七成以上的液晶監視器製造,但液晶電視則只有約兩成的製造佔有率,儘管台灣品牌在液晶監視器上已有全球兩成以上的市佔率,但對液晶電視的銷售卻無特別的加分效果。雖然液晶電視銷售目前是市場的主流,但在龐大市場商機背後,台灣液晶電視製造代工量的勢力發展,遲遲無法搶食這塊市場大餅。目前液晶電視維修已朝大尺寸需求方向持續前進,品牌業者為獲取更好的利潤,朝更大尺寸液晶電視發展也已成趨勢,配合大尺寸液晶電視價格降低,讓 40 吋等級電視的市場規模快速竄升。但是當市場規模快速擴張,品牌業者獲利卻無法同步提高。所以品牌業者改變策略,改將產品報價一次降足、一次到位的方式促銷產品,寄望經此讓經濟規模更快速擴張,達到穩定或提升獲利的目的;致使其他品牌同業也因此不得跟進,使得價格戰的結果讓業者的競爭更陷入無底的深淵。但因業者間的相互競爭,讓液晶電視產業更快速發光發熱,對消費者而言卻是好事一件。液晶電視與歸屬於資訊產品的顯示器所面對的市場需求性質不同。一般家庭的電視使用期限約 5~7 年,所以電視並不是需要持續昇級的產品,此外,電視需要光電與影像處理技術的能力,影像處理技術的能力更顯重要。因此,液晶電視的機構設計與可靠度要比資訊產品嚴謹許多,影像處理技術也需要較深的技術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