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醫療護腕推薦(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 心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三九 部分手掌義肢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四十 肘上手鉤義肢醫療護腕推薦(自體驅動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四一 頸圈(硬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四二 頸圈(軟質)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四三 頸圈(MIAMIJ) 具 一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復健 科、骨科、身障醫療科、神經科等 醫 事 人 員 開 立 的 量 測 表 ( 附 錄 五),以利製作。 四四 四柱式頸支架(美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
也有都無症狀,直 到成人健康檢查時,才被無意中檢查出來。 近年來,由於產前診斷的盛行與超音波技術 設備的精進,醫療護膝推薦也有不少的病例在胎兒尚未出 世前,即已確診。 其發生原因不明,僅知在胚胎早期形 成,常會合併心臟及泌尿系統異常。反過來 說如果孩子有先天性的心臟及泌尿系統疾 病,也要留意是否同時有骨骼方面的異常。 臨床診斷以 X- 光片為主,其側彎角度 常是短節而且角度較尖銳,在半椎體形成異 常的病例裡,可能其兩側肋骨排列或數目不 對稱,椎莖(pedicle)位置及數目也可能 不相符(圖一)(圖二)。在分節失敗病例 內,常可看到椎體相連成長條狀(unilateral bar, block)。合併脊髓異常或有神經學症 狀者,必要時可做電腦斷層掃描或核磁共振 造影檢查。 由於其症狀變異頗大,治療方針端視下 列因子而定: ● 病灶位置:一般而言,在胸椎位置惡化速 率最快。 圖一 6 歲 男 生, 先 天 性 第三腰椎半椎體形 成(hemivertebrae formation) 圖二 脊椎側彎角度 37 度 半椎體 形成 ▎骨科部主治醫師 王廷明 17 台大醫網 Health Network 兒童專欄 認識先天性脊椎側彎 (Congenital Scoliosis) ● 病灶形態:單側之脊椎融合惡化速率較半 椎體形成快;條狀脊椎幾乎不會惡化;單 側之脊椎融合併對側半椎體形成其惡化速 率最快,可達到每年十度以上。 ● 病患年齡:角度進展和人體發育曲線一 樣,二到三歲及青少年時期角度變化最 大。不同手術方法其最合適年齡並不相同。
會退除役官兵 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助器具費用補助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所 | 回上頁 | 。 上述的分類方式,因神經、關節炎護膝肌肉和骨骼相互影響,所以在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