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自費 3-4 萬(可申 讀健保給付,但須經 過健保局審核)。 需自費二十幾萬。 1 醫療護膝推薦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書田泌尿科眼科診所 復健科及物理治療科 謹製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 276 號 電話:(02) 23690211 分機 3776 基本頸部保護及運動 ¤ 維持正確姿勢 1. 坐時,抬頭挺胸收下巴;選擇有靠背及扶手的椅 子較佳。椅子高度為使髖關節維持屈曲稍大於九 十度。 2. 改進工作時的坐姿(如右圖),避免長時間低頭或 頭往前伸。 3. 工作檯面勿太低或離身體太遠,盡量使背貼靠椅 背、頭部前屈小於二十度。調整工作檯面或椅子 常可輕易改善頸部不舒服症狀。 4. 避免工作時頸部過度前屈醫療護膝推薦、後仰或左右轉動。必 要時以轉動身體或使用工具取代頸部轉動,如倒 車時多使用後照鏡或選擇可旋轉之辦公椅。 5. 站立時,儘量收下巴、縮小腹,維持正確直立姿 勢。
人工頸椎椎間盤置換手術 多久可以恢復正常的日常 活動? 手術後兩週就可以恢復正常的日常活 動,配戴頸圈二至四週,但基於安全考量, 術後三個月內最好避免騎摩托車或腳踏車、 游泳、騎馬以及其他劇烈活動。 結論 現今社會的進步帶動了大家生活方式的 改變,衍生出很多的文明病。但隨著醫療技 術、儀器設備的進步,充氣頸圈讓脊椎手術變得安全 許多。醫師術前對病人及家屬做完整說明, 手術時善用適當的醫療儀器及進步的醫材, 才能夠解決病人的疾病,並提升術後的生活 品質。 頸椎人工椎間盤於手術的應用,不僅可 以治療原節段的問題,可保留關節活動,減 少鄰近節段的負擔,在經濟許可的情況下, 是病人接受頸椎手術時不錯的選擇。 置入兩組人工椎間盤 置入一組人工椎間盤 ▕ 人工椎間盤於頸椎手術的運用 ▏ 留心身體警訊‧為健康加分 Nov.2018 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官兵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 輔助器具費用補助作業要點 一、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稱本會)為辦理退除役官兵身心障礙重建及 非具積極治療性裝具費用之補助事項,特訂定本要點。 二、 本要點所定醫療輔助器具(以下稱醫療輔具),指協助身心障礙者、生理機能障 礙者,改善生活自理能力之非具積極治療性器具。 三、 本要點所定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項目、辦理方式、申請資格、申請間隔年 限、應備文件(資料)及受理機構,詳如附表。
四、 符合附表所定申請資格者,應檢附榮民證(義士證)正反面影本,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各該機構申請;申請人未依規定 檢附證明資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 行駁回;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定,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駁回。 五、 台北輔具公司本要點各項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費用補助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 同一醫療輔具申請補助後,於其申請間隔年限屆滿之前,不得向本會或其他政 府機關重複申請。 同功能性醫療輔具於規定期限內,限申請一項。 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規定申請輔具者,其輔具 使用年限依原規定辦理。 六、 凡以詐欺、重複申請補助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身心障礙重建或醫療輔具費用補 助者,受理機構得不予重建、補助或停止重建補助,已重建、補助者得追回之。 涉及刑責者,脊椎矯正器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附表 榮民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助聽器 實物給付 或現金補 助(補助金 額依當年 度採購金 額)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聽障 人員(聽 障經醫師 鑑定證明 聽力損失 在 45dB 以上, 110dB 以 下者) 三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聽 障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正本。 三 、 聽力圖 (表)。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雙耳聽力損失在 45dB 至 110dB 之 間得補助二只,每 三年申請一次。 二、申請現金補助者, 補助金額依本會當 年度採購金額為 限,榮民自行購買 助聽器後,檢附當 年度二或三聯式之 發票正本(須具買 受人姓名、品項須 為助聽器)及應備 文件申請。 三、聽力圖(表)主要 在依個人聽損程度 台北輔具公司調整數位助聽器, 申請時需檢附醫療 院所開具日起三個 月內聽力圖(表)。 如因疾病因素,無 法執行聽力測驗; 得以醫院開立之聽 性腦幹反應檢查 ABR(click)及 tone burst(500、1000、 2000 頻率閾值)或 ABR(click)及 ASSR (Auditory Steady-State Response 穩定狀態 聽性誘發反應)替 代聽力圖。 四、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與正本相符留 存。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眼鏡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力 衰退至一 百度以上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驗 光 單 正 本(具申請 人姓名)。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申請後由本會合約廠商 配發。 義眼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障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品項。該處方單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 身心障礙重建 | 回上頁 | dam 氏前彎試驗,需請患者脫鞋站立,兩腳打開與肩同寬,彎腰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