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13-2.下肢義肢(具肢障身障證明) □膝上義肢一左側 □膝上義肢一右側 □膝離斷義肢一左側 □膝離斷義肢一右側 □醫療護腕推薦膝下義肢一左側 □膝下義肢一右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左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右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左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右側 □毛套(下肢截肢患者使用配件) 14.特製背架* □騎士(塑膠)背架* □騎士泰勒(塑膠)背架* □CASH 背架* □波士頓背架* □膠夾克* 15.其它輔具: (非規定之品項不予受理) □ 編號 6-15 為量身訂製型輔具,如無法確認確切之品項, 請勾選「編號」即可;或先電洽臺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 (TEL:2875-7385)或合約單位(依公告)確認品項後勾選。 *項目: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專 業量製。 醫師(職名章): 醫企部(室)或臺北榮總身障 重建中心單位主管行政審核 確認(職名章) 頸圈(MIAMI)測量示意圖 頸周長: 吋 肩高點至下巴: 吋 □騎士泰勒背架(Knight-Taylor Brace)
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醫療護腕推薦(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二)鬆緊程度以可伸入 1-2 指幅為適合。 (三)頸圈取下時,避免頸部過度轉動。 (四)鬆開時,可觀察皮膚狀況並做頸部皮膚清潔。 (五)骨突處可墊紗布或棉質小方巾,避免磨擦造成皮膚破損。 五、頸圈的清潔 : (一)頸圈主體及海棉可拆開,以肥皂及清水清洗。 (二)洗後用乾毛巾將水份吸乾。 (三)海棉尚未乾時,可以小方巾保護頸部,先戴上頸圈主體;待海棉完全 乾後 再戴回。 六、返診時間: (一)出院約一週左右回門診複查,之後視情況按醫師指示回診。 (二)若有下列情形請返院檢查: 1.傷口有紅、腫、熱、痛等發炎現象。 2.傷口有異常分泌物流出。 醫療護腕推薦3.四肢感覺和運動有所改變時,如麻、痛加劇或肢體突然乏力等。 4.持續發燒不適時。 七、頸圈配戴方法:(以兩片式頸圈為例) 頸圈結構 : 頸圈前片 頸圈後片 護墊形狀 [鍵入文字] 配戴方法: 步驟一:前片輕放於 鎖 骨與胸口之上, 然後把 鬆緊帶由頸 部後面環繞 黏貼好 ! 步驟二:把後 片放 在病人頸 部後中央 位置 ,注意上下位 置不要顛倒。 步驟三:把兩邊的環帶粘著 於前片 頸圈上。 備註:不要黏太緊醫療護腕推薦,方便調整。 參考資料: 馮容芬(2007)‧神經系統疾病之護理‧於劉雪娥總校閱,成人內外科護理 下(四版,3-117 頁)‧ 台北:華杏。
。 開車: 勿坐太遠或太低。可使用坐墊 輔助坐高,並調整駕駛座。 | 回上頁 | 、生子也不會受影響,只是有一段時間你(妳)要比別的 小孩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