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醫療護腕推薦(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三六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三七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醫療護腕推薦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三八 膝離斷義肢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以完成報名手續。 n 退費約定: ※若課程因不可抗拒之天災(如颱風等,醫療頸圈推薦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或政府公 告辦理)或緊急事件等因素影響而有活動取消或延期之情形,將於本學會 網站公告。如為取消,報名費將扣除行政費用(新臺幣 300 元)後予以退 費;如為延期,未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明確方式向本學會確認無法參加 者,視為繼續參與,本學會將另行通知課程辦理時間;VISTA頸圈已向本學會確認無 法配合調整後之課程時間者,報名費退費規定同上述課程取消方式。 ※若因報名者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者,請以書面傳真或 e-mail 通知本學會退 費,並須確認本會知悉。距開課日前 1~7 日(含)取消報名者,退費 50 %;當日取消或未到者,概不退費。 n 學會諮詢專線 0938-612005 (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5:00 來 電);學會 E-mail:post.tcpo@gmail.com。 十、 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提供午餐,為響應環保政策,建請自行準備環保餐具。 (二)因申請相關課程時數,故本課程落實簽到簽退制度,課程開始 15 分鐘後即 便有簽到,將不予協助繼續教育積分之登錄,敬請見諒。 5 台灣義肢裝具學會暨台灣人工肢體及輔具研究學會 脊椎側彎夜間矯正背架示範研習會 108 年 9 月 21 日-22 日報名表
機) 15:20-16:10 醫療護膝推薦修模示範教學(3) 永野 徹 | 回上頁 | 早期下床很重要,可以預防術後併發症。如有頸架,可在頸架 固定好後再下床,下列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