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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3

彎 4 又稱 Adam 氏前彎試驗,需請患者脫鞋站立,兩腳打開與肩同

現代鐘樓怪人-淺談脊椎側彎 4 又稱 Adam 氏前彎試驗,需請患者脫鞋站立,兩腳打開與肩同寬,彎腰鞠躬 成 90°,關節炎護膝雙手自然放下手心相對,檢查者觀察患者左右兩邊肩膀、肩胛骨、背部、 腰部等是否對稱及高度一致。若高低相差 1cm 以上需要進一步檢查是否罹患脊 椎側彎,此法為目前國內外各學校學童脊柱側彎初步篩檢中,最常用的方法(註 十八)。 2、Moire topography 檢診法: 利用三度空間光學測量脊椎側彎症,比較準確,須專業人員操作儀器(註 十九)。 3、立姿檢查法: 請患者雙腳併攏站立,利用量尺從枕骨垂落來測量脊椎彎曲的偏向(註二 十)。 4、脊椎側彎斜度計 Scolio meter 檢查法: 使用脊椎側彎斜度計來測量脊椎側彎,目前已廣為美國各級學校大規模的學 童篩檢使用,國內使用的人較少,脊椎側彎斜度計可決定是否將患者轉介至醫 院,做進一步的檢查(註二十一)。 5、鉛錘線檢測法: 將鉛錘線放在後頸部第七頸椎,即最突出之骨頭處,觀察鉛錘線與脊柱成直 線或歪斜的關係(註二十二)。 6、X 光照相: 當使用上述四種方法篩檢出有脊椎側彎異常時,下一步就是利用拍全身 X 光片,以正確計算脊柱側彎角度,即所謂測量柯卜氏角度(Cobb angle)。

 


背型:( )A.正常 ( )B.駝背 ( )C.其他 測量: 1. 公分,(乳下胸圍) 2. 公分,(腸骨圍) 3. 公分,(臀圍) 4. 公分,(薦椎骨末端至 肩胛骨脊長度) 身高 公分,體重 公斤 □騎士背架(Knight Brace) 背型:( )A.正常 ( )B.駝背 ( )C.其他 測量: 1. 公分,(乳下胸圍) 2. 公分,(腸骨圍) 3. 公分,(臀圍) 4. 公分,(薦椎骨末端至 肩胛骨下緣長度) 身高 公分,體重 公斤 輔 具 種 類 量 測 參 考 值 四柱式頸支架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頸圍 S 號:頸圍 26~30 公分。 M 號:頸圍 28~36 公分。 L 號:頸圍 34~44 公分。 XL 號:頸圍 44~56 公分。 脊椎側彎矯正背架胸頸支架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胸圍 S 號:胸圍 65~80 公分。 M 號:胸圍 70~90 公分。 L 號:胸圍 85~100 公分。 XL 號:胸圍 90~130 公分。 □圍腰(加強型) □圍腰(加強加高型) 尺 寸 :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XXL 號 □XXXL 號 量測肚臍圍。 S 號:肚圍 31 英吋以下。 M 號:肚圍介於 32~34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5~37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8~39 英吋。 XXL 號:肚圍介於 40~43 英吋。 XXXL 號:肚圍介於 44 英吋以上。 透氣型圍腰(單層)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肚臍圍。 M 號:肚圍介於 27~32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3~36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7~40 英吋。 足後跟矽膠墊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減壓區:□中間 □側面 鞋子號碼 S 號:歐規 35-38。


 XL 號:頸圍 44~56 公分。 胸頸支架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胸圍 S 號:胸圍 65~80 公分。 M 號:胸圍 70~90 公分。 L 號:胸圍 85~100 公分。 XL 號:胸圍 90~130 公分。 □圍腰(加強型) □圍腰(加強加高型) 尺 寸 :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XXL 號 □XXXL 號 量測肚臍圍。 S 號:肚圍 31 英吋以下。 頸椎壓迫頸圈輔具M 號:肚圍介於 32~34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5~37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8~39 英吋。 XXL 號:肚圍介於 40~43 英吋。 XXXL 號:肚圍介於 44 英吋以上。 透氣型圍腰醫療護膝推薦(單層)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肚臍圍。 M 號:肚圍介於 27~32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3~36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7~40 英吋。 足後跟矽膠墊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減壓區:□中間 □側面 鞋子號碼 S 號:歐規 35-38。 M 號:歐規 39-42。 L 號:歐規 43-46。 XL 號:歐規 47-50。 全足矽膠墊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XXL 號 鞋子號碼 S 號:歐規 37-38。 M 號:歐規 39-40。 L 號:歐規 41-42。 XL 號:歐規 43-44。 XXL 號:歐規 45-46。 伸腕支架 □左 □右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請註明左右側 量測第 2~5 指手掌寬 S 號:








境及空間限制,常重覆性進行 抬舉、握持、攜物行走、推、拉等動   |   回上頁   |   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