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醫療護腕推薦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如腫、痛、瘀血等症狀。需要正確診斷和適當緊急處理, 幫助受傷部位癒合及後續治療。 (二)處理原則:RICE 是急性受傷期基本的處理步驟, R:Rest-休息:受傷部位立即停止活動做適度的休息,避免進一步受傷。 I:Ice-冰敷: 醫療護膝推薦受傷後立即冰敷,止血、止痛、減輕腫脹。冰敷時間以受傷 48 小時內為原則,每次冰 敷 15~20 分鐘,醫療護膝推薦休息 30 分鐘再繼續。 C:Compression-壓迫:對受傷處進行壓迫,可止血、止腫。利用彈性繃帶包紮固定受傷處,注意受傷 部位末梢肢體,避免血液循環不良的麻木感。 E:Elevation-抬高患處: 在上肢受傷部位可抬高於心臟,在下肢最好高於骨盆,減少組織液及血液滲 出,減輕發炎,降低腫脹及疼痛。 二、 慢性傷害的治療 (一)原因:姿勢、習慣不良,長時間累積或急性傷害後產生,多為重複性肌肉骨骼傷害,又可稱過度使 用症候群。 (二)處理原則: 1. 消炎止痛。
手臂與腰部 距離不等距或胸廓不對稱等現象,來判斷嚴 重程度及側彎方向。 物理治療的目的 1.矯正側彎的角度,或延緩惡化的速度 2.加強肌肉力量,穩定並建立新姿勢 3.交導正確的姿勢與生活習慣,預防脊柱側 彎惡化 4 改善脊柱側彎的後遺症,如腰痠背痛或疲勞 等症狀 治療計畫 1.熱敷:放鬆軟組織 2.功能性電刺激:強化击側不足之肌力或放 鬆凹側僵硬之肌肉 3.關節炎護膝伸展運動:放鬆凹側僵硬之組織 4.肌力訓練:強化击側肌力不足的肌肉 5.穿戴矯正背架或手術治療之轉介建議 禁忌與注意事項: 一般而言,被診斷為脊柱側彎的青少年中, 約有 10%的患者會持續惡化,而需要進一步 治療。通常脊柱側彎角度在 20 度以下者,僅 需觀察和定期復健追蹤,成長中小孩若側彎 角度在 25-40 度,則需要配合使用特殊背架 治療,一旦穿上背架,必須穿到骨骼成熟為 止,男孩約於 18 歲,女孩約於 16 歲時才可 停止治療,治療期間除了洗澡和大動作的運 動外,都要長時間穿著背架。若脊柱彎曲的 角度在 40 度以上者,必須接受手術來矯正及 固定。由於姿勢性的脊柱側彎是漸進性的, 早期並無任何不舒服的感覺,且由於衣服遮 蔽的關係,父母難以察覺。通常直到父母或 老師發覺小孩肩膀、
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 | 回上頁 | 正確診斷和適當緊急處理, 幫助受傷部位癒合及後續治療。 (二)處理原則:RICE 是急性受傷期基本的處理步驟, R: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