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台北輔具公司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右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13-2.下肢義肢(具肢障身障證明) □膝上義肢一左側 □膝上義肢一右側 □膝離斷義肢一左側 □膝離斷義肢一右側 □脊椎側彎矯正背架膝下義肢一左側 □膝下義肢一右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左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右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左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右側 □毛套(下肢截肢患者使用配件) 14.特製背架* □騎士(塑膠)背架* □騎士泰勒(塑膠)背架* □CASH 背架* □波士頓背架* □膠夾克* 15.其它輔具: (非規定之品項不予受理) □ 編號 6-15 為量身訂製型輔具,如無法確認確切之品項, 請勾選「編號」即可;或先電洽臺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 (TEL:2875-7385)或合約單位(依公告)確認品項後勾選。 *項目: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專 業量製。 醫師(職名章): 醫企部(室)或臺北榮總身障 重建中心單位主管行政審核 確認(職名章) 頸圈(MIAMI)測量示意圖 頸周長: 吋 肩高點至下巴: 吋 □騎士泰勒背架(Knight-Taylor Brace)
在青少年期骨骼生長快速時才被發現,此時期男與女發生比例為1:8(註十 三)或1:9(註十四)。 上述的分類方式,因神經、復健醫療器材肌肉和骨骼相互影響,所以在神經病變性、肌 肉病變性及骨性病變性的脊椎側彎病患中(註十五),某一種疾病可能與其他兩 種重疊,而無法將其完全的分割成單純只屬於某一類。 四、脊椎側彎的徵狀 人體的脊柱,包括七節頸椎、十二節胸椎、五節腰椎、五節薦椎、四節尾 椎所構成,正常人可以做前彎、後仰、左右側彎的動作。但脊椎側彎的患者,依 照其彎曲位置,可分為頸椎彎曲、胸椎彎曲、腰椎的 S 形彎曲、倒 S 形彎曲、 C 形彎曲、倒 C 形彎曲等等。大多數的病患都一開始都沒有明顯的症狀,偶爾會 感覺到背痛,但脊椎側彎嚴重者可能會直接影響到心肺功能(註十六)。 五、脊椎側彎的診斷與治療 (一)診斷 在國外,學校和社區對脊柱側彎學童進行的篩檢。從 60 年代開始,歐美各 國即相當重視,由於美國政府在 70 年代對中小學學生實施脊柱側彎篩檢,嚴重 需要開刀治療的患者已經大幅減少(註十七)。目前醫界對脊椎側彎患者的檢測, 常使用的方式如下列: 1、前屈身檢查法(Forward bending test):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 | 回上頁 | 型 脊柱側彎的原因少數是先天脊椎畸形或神經 肌肉病變所造成,大部分是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