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身 心 障 礙 證明正本。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二、本會「醫療輔具暨 鑲牙申請作業」系 統有申配義眼紀錄 者,得免附診斷證 明書或身心障礙證 明。 其他醫 療輔具 ( 項 目 如附錄 一)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身障 或身體孱 弱人員 依 器 具 使 用 年 限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保合約醫 療院所診斷 證明書正本 或效期內之 身心障礙證 明正本(除 外項目,請 見備註),台北輔具公司並 於診斷證明 書敘明申請 輔具項目。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各 級榮院 一、手杖得由受理申請 單位開具之評估紀 錄表替代診斷書, 評估紀錄表格式如 附錄二。 二、盲杖、四腳手杖、 拐杖、摺疊式助行 器、一般型輪椅、 洗澡、便盆兩用椅 輔具得檢附效期限 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正本申請(詳附錄 一備註)。 三、義肢類需具肢障身 心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應先依 全民健康保險相關 規定申請給付,並 達附錄一之最低使 用年限後,因需要 而重新製作者始得 申請。得依實際需 求申請雙側義肢。
請與醫師或治療師討論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汐止國泰綜合醫院復健科 (02)26482121 醫療頸圈推薦轉 3662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背架穿著方法及注意事項護理指導 內容下載 : 前言 現代人因長時間的坐姿或站姿不良及缺乏規律運動,因而約有 80% 的人曾經歷背痛的不 舒服。背痛程度可輕可重,疼痛時間可長可短,嚴重者甚至造成椎間盤脫位或脊椎退化等 疾病,需進一步藉由手術來治療;而穿著背架是背痛保守治療的第一選擇,也是手術後保 護脊椎的重要處置。正確穿著背架不僅可以固定及維持脊椎的穩定度,對於維持脊椎正確 姿勢也有很大的幫助。 穿著背架的目的 背架依其材質特性可分為金屬及壓克力材質背架,而一般所謂金屬背架就是為俗稱之鐵衣 (臺語)。背架的穿著原理主要藉由適當的支托脊椎、分攤脊椎的承受力,減輕脊椎及背 部組織的壓力,藉以達到減輕腰部酸痛的目的,也藉由限制脊椎活動來保護脊椎、促進脊 椎骨癒合及預防與身體姿勢相關之合併症。 若為急性發作厲害的腰痛,醫師會建議短期使 用束腹支撐,但若有脊椎滑脫、先天性脊柱側彎、脊椎壓迫性骨折、腰椎狹窄等較嚴重症 狀,則可能會建議較長時間使用背架(約 3 至 6 個月不等)。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台北輔具公司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師的不同。2014 年 10 月 8 日,取自脊椎矯正器 http:// | 回上頁 | 運動介入方針擁有更多不同的策略發想與啟發。 ※ 課程推薦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