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台北輔具公司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各項特製輪椅檢附由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 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斷書及評估表。詳附錄一。) □成人鋁合金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鋁合金高背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升撥腳靠) □不銹鋼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不銹鋼特製輪椅(活動扶手、升撥腳靠) □不銹鋼截肢型特製輪椅(脊椎側彎矯正背架重心後移,活動扶手,活動踏板,升撥腳靠) □不銹鋼高背特製骨科輪椅(活動扶手、升撥腳靠) □不銹鋼高背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不銹鋼加重型輪椅(固定扶手、固定踏板) 座寬 18 吋 □不銹鋼加重型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座寬 18 吋 □不銹鋼加寬加重型輪椅(固定扶手、固定踏板) 座寬 20 吋 □不銹鋼加寬加重型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座寬 20 吋 頸部及軀幹用支架 7.頸圈: 頸周長: 吋 肩高點至下巴: 吋 (如附圖) □頸圈(MIAMI J) (附量測表) □頸圈(硬式)* □頸圈(軟式) □四柱式頸支架(附量測表) □胸頸支架(附量測表) 8.圍腰: 肚臍圍: 吋 □圍腰(加強型) □圍腰(加強、加高型) □透氣型圍腰(單層) (圍腰類需附量測表) 9.背架 (附量測表) □透氣式騎士背架 □透氣式騎士泰勒背架 盥洗如廁輔具 10.□洗澡便盆兩用椅 醫師(職名章):
§ 無法改變對正確姿勢的認知 § 容易失去矯正後的效果 § 矯正主要彎度、犧牲次要彎度 § 沒有被背架包覆的部位可能更歪斜 § 無法讓人體的中心點同時往中間靠近 § 穿上背架後,軀幹可能更加歪斜 § 使脊椎及其周圍的肌肉變僵硬 背架可能造成的問題 § 無法改變對正確姿勢的認知 § 容易失去矯正後的效果 § 矯正主要彎度、犧牲次要彎度 § 脊椎矯正器沒有被背架包覆的部位可能更歪斜 § 無法讓人體的中心點同時往中間靠近 § 穿上背架後,軀幹可能更加歪斜 § 使脊椎及其周圍的肌肉變僵硬 健康的脊椎 § 平衡的脊椎 § 要有適當的側面曲線 § 減少關節受力 § 良好的姿勢體態 § 用正確的力量使用身體 § 足夠的關節活動度 § 脊椎不過度僵硬 § 脊椎不過度柔軟 § 肌肉要有適當的張力及延展性 § 不過度緊繃 § 不過度癱軟 § 適當的肌肉力量 脊椎保健運動 §椎間盤運動 §曲線回復運動 §牽拉運動 §肌力強化運動 / 核心肌群訓練 ( ? ) 脊椎保健運動 - 椎間盤運動 §椎間盤活動運動 §暖身運動 §椎間盤為一含水物質 §但在維持某固定姿勢約 20 分鐘後即 呈現果凍狀 §透過適當的活動可使其再度變為柔軟 的水狀物質 § 進行曲線回復前的重要運動 §椎間盤在 8 歲以後即沒有血液直 接供應養份
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 | 回上頁 | 期坐姿宜選擇有靠背的椅子支持,保持腰部挺直,儘量避免坐矮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