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 眼鏡、義眼、其他醫療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備之西醫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 之期限。 附錄一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次 醫療輔具項目 醫療護腕推薦單位 使用年限 受理機構 備註 一 手杖(鋁合金)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八 摺疊式助行器(附座板、烤漆)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九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加高 型)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十 鋁合金輪椅(超輕型折背式)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醫療護腕推薦植物人(新制 ICF 第 一類 09)、失智症(新制 ICF 第一 類 10)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證明 正本替代診斷書。 十一 鋁合金輪椅(成人折背式)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植物人(新制 ICF 第 一類 09)、失智症證明者(新制 ICF 第一類 10),得以身心障礙證明正 本替代診斷書。
§ 無法改變對正確姿勢的認知 § 容易失去矯正後的效果 § 矯正主要彎度、犧牲次要彎度 § 沒有被背架包覆的部位可能更歪斜 § 無法讓人體的中心點同時往中間靠近 § 穿上背架後,軀幹可能更加歪斜 § 使脊椎及其周圍的肌肉變僵硬 背架可能造成的問題 § 無法改變對正確姿勢的認知 § 容易失去矯正後的效果 § 矯正主要彎度、犧牲次要彎度 § 關節炎護膝沒有被背架包覆的部位可能更歪斜 § 無法讓人體的中心點同時往中間靠近 § 穿上背架後,軀幹可能更加歪斜 § 使脊椎及其周圍的肌肉變僵硬 健康的脊椎 § 平衡的脊椎 § 要有適當的側面曲線 § 減少關節受力 § 良好的姿勢體態 § 用正確的力量使用身體 § 足夠的關節活動度 § 脊椎不過度僵硬 § 脊椎不過度柔軟 § 肌肉要有適當的張力及延展性 § 不過度緊繃 § 不過度癱軟 § 適當的肌肉力量 脊椎保健運動 §椎間盤運動 §曲線回復運動 §牽拉運動 §肌力強化運動 / 核心肌群訓練 ( ? ) 脊椎保健運動 - 椎間盤運動 §椎間盤活動運動 §暖身運動 §椎間盤為一含水物質 §但在維持某固定姿勢約 20 分鐘後即 呈現果凍狀 §透過適當的活動可使其再度變為柔軟 的水狀物質 § 進行曲線回復前的重要運動 §椎間盤在 8 歲以後即沒有血液直 接供應養份
腹部肌肉強度、耐力醫療護膝推薦。 二、肩頸疼痛 (一) 成因: 貨 | 回上頁 | 、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醫療護腕推薦職能治療、復健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