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型:( )A.正常 ( )B.駝背 ( )C.其他 測量: 1. 公分,(乳下胸圍) 2. 公分,(腸骨圍) 3. 公分,(臀圍) 4. 公分,(薦椎骨末端至 肩胛骨脊長度) 身高 公分,體重 公斤 □騎士背架(Knight Brace) 背型:( )A.正常 ( )B.駝背 ( )C.其他 測量: 1. 公分,(乳下胸圍) 2. 公分,(腸骨圍) 3. 公分,(臀圍) 4. 公分,(薦椎骨末端至 肩胛骨下緣長度) 身高 公分,體重 公斤 輔 具 種 類 量 測 參 考 值 四柱式頸支架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頸圍 S 號:頸圍 26~30 公分。 M 號:頸圍 28~36 公分。 L 號:頸圍 34~44 公分。 XL 號:頸圍 44~56 公分。 脊椎側彎矯正背架胸頸支架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胸圍 S 號:胸圍 65~80 公分。 M 號:胸圍 70~90 公分。 L 號:胸圍 85~100 公分。 XL 號:胸圍 90~130 公分。 □圍腰(加強型) □圍腰(加強加高型) 尺 寸 :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XXL 號 □XXXL 號 量測肚臍圍。 S 號:肚圍 31 英吋以下。 M 號:肚圍介於 32~34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5~37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8~39 英吋。 XXL 號:肚圍介於 40~43 英吋。 XXXL 號:肚圍介於 44 英吋以上。 透氣型圍腰(單層) □M 號 □L 號 □XL 號 量測肚臍圍。 M 號:肚圍介於 27~32 英吋。 L 號:肚圍介於 33~36 英吋。 XL 號:肚圍介於 37~40 英吋。 足後跟矽膠墊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減壓區:□中間 □側面 鞋子號碼 S 號:歐規 35-38。
脊椎側彎(Scoliosis)簡介 什麼是脊椎側彎? 脊椎能幫助我們支撐身體,如果沒有了脊椎的支持,我們就無法正常的平衡站立、行走及活動。 所謂的脊椎側彎是指,醫療護膝推薦脊椎因某些原因造成向側面彎曲及旋轉,使得脊椎看起來像似「S」或者是 「C」的形狀。造成脊椎側彎的確切原因至今不明,目前所知道的是,在健康者或是患有某些疾病 (例如腦性麻痺及脊柱裂等)病患身上都有可能發生脊椎側彎的情形,也有可能和先天的脊椎異常有 關,而在健康的孩童中,患有脊椎側彎的比率約為百分之二點五。 如何發現? 有時候脊椎側彎其實很容易發現,因為側彎的脊椎會造成人的身體向左或向右傾斜,
許多患有 脊椎側彎的孩童肩膀看起來會一高一低,或是腰部會不平行而看起來傾向於某一邊。如果脊椎側彎 得很嚴重,不只可能會影響孩童的心肺功能,以及對脊椎的關節造成傷害,也可能影響到長大後會 覺得疼痛不適。 脊椎側彎的類型: 脊椎側彎分為三大型態:功能性、結構性和原發性。 1. 功能性脊椎側彎 Functional Scoliosis 功能性脊椎側彎一般因受傷、醫療護膝推薦痙攣、骨盆傾斜、長短腳等因素使得身體成舒解疼痛姿勢而引起 的彎曲。因此只要有效的針對其病源作治療或調整,便能有效地改善彎曲度數。可以透過運動 姿勢訓練及關節矯正等非侵略性,較溫和的方式來治療。 2. 結構性側彎 Structural Scoliosis 結構性側彎則是先天脊椎結構不良或後天創傷以致脊椎無法直立。 3. 原發性側彎 Idiopathic Scoliosis 原發性側彎其發生原因不詳,或由多種因素集結所造成的側彎。原發性側彎佔所有側彎的百分 之八十。 基因、姿勢、發育、營養等綜合因素所引起,因此治療方面也得多管齊下。原發性側 彎分成四大階段:嬰兒期、幼年期、發育期及成年期。越早期治療,治癒率愈高,但惡化的危 險性也越高。 脊椎側彎嚴重分級: 1. 輕度脊椎側彎:側彎 <20 度者。
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醫療護腕推薦(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檢附榮民證(義士證)正反面影本,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 | 回上頁 | 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