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健輔具相關知識

2022-11-20

側面 ) § 頭頸 § 關節炎護膝胸腔 ( 含胸椎 ) § 腹腔 ( 含腰椎 ) § 骨盆

薦椎第二節 § 兩側恥骨中間 § 兩腿中間 § 橫切面 什麼是好的姿勢? § 矢狀面 ( 側面 ) § 頭頸 § 關節炎護膝胸腔 ( 含胸椎 ) § 腹腔 ( 含腰椎 ) § 骨盆 § 中心點 § 外耳道、肩關節、髖關節、膝 關節、外踝前側 § 脊椎曲線 § 頸椎前彎 § 胸椎後彎 § 腰椎前彎 力的惡性循環 力 緊 硬 痛 § 增加肌肉的負擔 § 造成酸痛、緊繃 § 增加關節的壓力 § 退化、骨刺 § 失去彈性、活動度及柔軟度 § 姿勢體態不良 § 運動或工作傷害 § 導致側彎惡化 不明原因型脊椎側彎的 疼痛治療 vs. 矯正治療 疼痛緩解治療 側彎矯正治療 目的 減輕疼痛 體態歪斜不會改善 導正姿勢、脊椎、改善側彎度 數 適用對象 所有疼痛患者 有意願改變使用身體方式者 治療方式 針對痛部位或脊椎節數 復健、中醫、藥物、注射、手 術 根據側彎類型、大小及姿勢歪 斜方向去進行設計 ; 不特別針對疼痛部位進行治療 最終目標 改善疼痛,暫時性的改變體 態外觀的不對稱,只能達到 治標功能 改變使用身體方式 讓脊椎及身體達成平衡對稱 預防未來的疼痛、


又稱為「五十肩」。主要症 狀是肩膀疼痛及僵硬,疼痛時好時壞,經過一、二個月,醫療護膝推薦患側肩關節的活動度變差,患者的肩膀出現劇 痛,生活起居受到影響。 (二) 治療: 服用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止痛劑、熱療、針灸、電刺激或關節內注射類固醇,合併復健專科醫師或治 療師指導肩關節的活動包括:往前上舉、往後上舉、側面上舉、內旋、外轉等,將粘黏緊縮的關節拉鬆 伸展開後,逐漸恢復功能。 四、肘關節疼痛 (一) 成因: 貨物搬運人員反覆過度牽拉、或施力過大,手肘部位肱骨上髁的肌腱損傷,發生在手肘外側稱網球肘, 發生在手肘內側稱高爾夫球肘,當前臂用力動作感到手臂酸重無法使力。另外手肘關節周圍提供關節潤 滑的滑液囊,也會因長期肘關節過度使用,過度刺激產生發炎現象,稱為滑液囊炎。滑液囊發炎時,手 肘部有明顯腫脹、疼痛、無法活動。 5 (二) 治療: 1. 早期針對發炎現象進行局部冰敷及使用消炎止痛藥物,適當休息。 2. 加強肩部及手臂肌力運動,改善局部循環,進行適當的前臂肌肉伸展運動,避免手肘發炎 處產生粘黏現象。 3. 搬運時戴網球肘或高爾夫球肘護套,穿戴時位於手肘下方肌肉鼓起處,勿直接戴於手肘關 節上。


 四、 符合附表所定申請資格者,應檢附榮民證(義士證)正反面影本,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各該機構申請;申請人未依規定 檢附證明資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 行駁回;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定,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駁回。 五、 台北輔具公司本要點各項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費用補助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 同一醫療輔具申請補助後,於其申請間隔年限屆滿之前,不得向本會或其他政 府機關重複申請。 同功能性醫療輔具於規定期限內,限申請一項。 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規定申請輔具者,其輔具 使用年限依原規定辦理。 六、 凡以詐欺、重複申請補助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身心障礙重建或醫療輔具費用補 助者,受理機構得不予重建、補助或停止重建補助,已重建、補助者得追回之。 涉及刑責者,脊椎矯正器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附表 榮民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助聽器 實物給付 或現金補 助(補助金 額依當年 度採購金 額)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聽障 人員(聽 障經醫師 鑑定證明 聽力損失 在 45dB 以上, 110dB 以 下者) 三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聽 障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正本。 三 、 聽力圖 (表)。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雙耳聽力損失在 45dB 至 110dB 之 間得補助二只,每 三年申請一次。 二、申請現金補助者, 補助金額依本會當 年度採購金額為 限,榮民自行購買 助聽器後,檢附當 年度二或三聯式之 發票正本(須具買 受人姓名、品項須 為助聽器)及應備 文件申請。 三、聽力圖(表)主要 在依個人聽損程度 台北輔具公司調整數位助聽器, 申請時需檢附醫療 院所開具日起三個 月內聽力圖(表)。 如因疾病因素,無 法執行聽力測驗; 得以醫院開立之聽 性腦幹反應檢查 ABR(click)及 tone burst(500、1000、 2000 頻率閾值)或 ABR(click)及 ASSR (Auditory Steady-State Response 穩定狀態 聽性誘發反應)替 代聽力圖。 四、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與正本相符留 存。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眼鏡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力 衰退至一 百度以上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驗 光 單 正 本(具申請 人姓名)。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申請後由本會合約廠商 配發。 義眼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障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公分 體重: 公斤 2.坐姿平衡 □良好 □雙手扶持尚可維持平衡 □醫療護膝推薦雙手扶持難以維持平衡   |   回上頁   |   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 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助器具費用補助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所列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