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醫療護腕推薦(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且恢復快,住 院天數縮短,皆以顯微鏡做頸椎間盤切除,術後有 4 醫療護膝推薦種類型補骨術(如下表所 示)。 微創手術是醫療界中很夯的話題,頸椎顯微手術目前已是一個常規且相對安全 的手術。因其傷口小,減壓徹底,且恢復快,住院天數縮短,醫療護膝推薦幾乎已成微創手術之 標準;提醒大家不要再被李珮菁的錯誤示範所迷失,積極而勇敢面對必要的手術, 迎接下一個更美好的人生。 補骨術 自體骨移植加 骨板.骨釘固定 異體骨移植加 骨板.骨釘固定 人工骨籠架 人工椎間盤 優點 健保給付 健保給付 方 便 , 縮 短 手 術 時 間,術後較不痛,不 需骨板固定,活動度 稍佳,比較易判讀 方便,縮短手術時間, 不需骨板固定,可維 持關節活動度,術後 不用戴頸圈 缺點 捐骨處相當疼痛,有 出血及感染可能性, 喪失關節活動度,且 日後再度病變時會影 響 MRI 判讀 來源取得不易,須有 骨頭銀行設立,且一 般人觀感差,一樣喪 失 活 動 度 , 影 響 判 讀。
二七 美觀性肘上義肢-左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二八 美觀性肘上義肢-右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醫療護腕推薦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二九 膝下義肢-左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三十 膝下義肢-右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不分男女老幼,更因重度使用 電腦、筆電、平板電腦、手機等各種電 子產品,常常引發肩頸痠痛、頭痛頭 暈 | 回上頁 | 時可固定腰部、 減輕疼痛及維持正確姿勢 (完成圖,圖四)。 七、正確穿著泰勒式背架 之步驟 步驟一:醫療頸圈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