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健輔具相關知識

2021-06-09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

 十二 成人鋁合金特製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十三 鋁合金高背特製輪椅(活動扶 手,踏板)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者, 台北輔具公司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評估 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椅輔 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七類-神 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 造及其功能 05 肢體障礙者;中 度以上肢障者免附診斷書)。 (2)具效期內之平衡機能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 及疼痛 03 平衡機能障礙者;中 度以上平衡機能障礙者免附診 斷書)。 (3)具效期內之失智症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 能 10 失智症者;中度以上失智 症者免附診斷書)。 (4)植物人(檢附地區級以上醫院 開立之診斷書,或具新制第七 類-第一類 神經系統構造及精 神、心智功能 09 植物人之障礙 證明者)。


 (二) 員工注意事項 1. 開始搬運前先伸展、暖身動作 2. 搬運貨物或提東西避免傷害的方法 1. 體積過大的貨物分批包裝,減輕重量及力量。包裝的大小或形狀,顧及攜帶或抓握 的方便性及省力性。 2. 移動或搬運重物前先了解物品重量、重心位置或內容物成分等,適度做搬運方式的 調整。英國職業安全衛生署人工物料搬運規則建議男性搬運重量為 5~25 公斤,女 性為 3~16 公斤。 3. 醫療護腰背架推薦貨品的排列堆疊整齊,減少需伸長身體、彎腰、扭轉身體的姿勢。 4. 搬重物時,充氣頸圈儘可能利用輔助機械設備如:手推車、滾軸、滑軌、起重裝置、運輸帶 或兩位人員合作共同來搬運物品,減少傷害腰背的機會。 5. 搬運貨物時,觀察來回路徑通道上有無任何阻擋行進的障礙物,充氣頸圈避免跌倒。 6. 充足和適當的休息,避免連續作業身心過度疲勞。 7. 個人防護裝備使用,保護身體容易受傷的部位,如護腰、背架、護腕、護肘、護膝 等。


 三 摺疊式盲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視障身心障礙證明正 本(新制 ICF 第二類 01))得替代 診斷書。 四 四腳手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台北輔具公司替代診斷書。 五 拐杖(鋁合金)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六 拐杖(不銹鋼)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七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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