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台北輔具公司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近年來網路科 技發達,不分男女老幼,更因重度使用 電腦、筆電、平板電腦、手機等各種電 子產品,常常引發肩頸痠痛、頭痛頭 暈、目眩耳鳴、全身不適等各種「頸椎 病」相關症狀。因此,現代人更應具備 「牽一頸而動全身」的觀念,好好護頸 保命、健頸強身。 一般而言,「典型」的頸椎神經「壓 迫」到的是感覺神經(會麻會痛)、美國aspen或 運動神經(肌肉萎縮無力)、或脊髓神 經(步態不穩、大小便失禁)等「典型 症狀」;但頸椎病患者常會表現出許多 「非典型」的「交感神經受到激惹」的 症狀,包括頭痛、眩暈、耳鳴、視力模 糊、心悸、胸悶、腸胃不適、泌尿失常 等「全身上下、裡裡外外、從皮到骨、 五臟六腑」的不舒服。可惜的是,許多 各科的醫師都不知道「即使頸椎輕微退 化或錯位也可能引發全身且嚴重症狀」 的觀念,因而延誤診治,造成病人的 「無助」。
以減輕活動引起 的疼痛及保護手術部位內固定器穩定。以下將告訴您手 | 回上頁 | 稱等現象,來判斷嚴 重程度及側彎方向。 物理治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