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伸手取物時勿過度伸長手臂,以免扭傷頸部。必要時可身體前移或找凳子墊高。頸椎壓迫頸圈輔具勿長時間用肩 膀夾電話以免扭傷頸部。 7. 睡覺時,枕頭勿太高或太硬。以可舒適支撐頭及頸於正確姿勢,避免頸部過度伸、仰為宜;床 墊亦不應太軟,儘量勿俯臥太久。 8. 勿將頸墊高躺在床上、沙發上或側臥看書報、3C 產品。 9. 勿同一姿勢維持過久,尤其減少 3C 產品之連續使用。最好 30 分鐘小動一下、2 個鐘頭大動一 回為宜。 10. 頸痛時期,請避免頸部過度後仰之活動,如游泳、高階瑜珈、仰頭晒衣及牙齒診療等。 ¤ 疼痛期之休息 頸部拉傷或落枕發生,產生明顯的僵痛時,先給予冰敷 15~20 分鐘減疼,並盡可能在頭頸 交界處墊枕支撐及躺臥休息。不能躺臥休息時,可嘗試使用頸圈協助支撐頭部重量以降低頸椎 壓力,讓急性發炎的頸部組織得到些許休息。但坐站時,頸部均有承重,充氣頸圈難有效休息,仍請儘 量間歇躺臥。急性劇痛期,宜連續躺臥休息兩至三天,疼痛減輕後,對長期過度使用導致頸項 疼痛者,建議每二~四小時,躺臥休息十分鐘。 2 ¤ 運動治療 請依醫師及物理治療師之建議運動,勿過度為之。開始時,應小心、輕、慢為宜。若運動 時造成數分鐘的些微頸部不適,是正常現象勿過度緊張。但運動引起之明顯持續疼痛或痠麻 感,請立即停止運動,並詢問醫師及物理治療師做調整。 運動建議每天早,晚各做一回,或工作中不適時也隨時可做,
§ 無法改變對正確姿勢的認知 § 容易失去矯正後的效果 § 矯正主要彎度、犧牲次要彎度 § 沒有被背架包覆的部位可能更歪斜 § 無法讓人體的中心點同時往中間靠近 § 穿上背架後,軀幹可能更加歪斜 § 使脊椎及其周圍的肌肉變僵硬 背架可能造成的問題 § 無法改變對正確姿勢的認知 § 容易失去矯正後的效果 § 矯正主要彎度、犧牲次要彎度 § 脊椎矯正器沒有被背架包覆的部位可能更歪斜 § 無法讓人體的中心點同時往中間靠近 § 穿上背架後,軀幹可能更加歪斜 § 使脊椎及其周圍的肌肉變僵硬 健康的脊椎 § 平衡的脊椎 § 要有適當的側面曲線 § 減少關節受力 § 良好的姿勢體態 § 用正確的力量使用身體 § 足夠的關節活動度 § 脊椎不過度僵硬 § 脊椎不過度柔軟 § 肌肉要有適當的張力及延展性 § 不過度緊繃 § 不過度癱軟 § 適當的肌肉力量 脊椎保健運動 §椎間盤運動 §曲線回復運動 §牽拉運動 §肌力強化運動 / 核心肌群訓練 ( ? ) 脊椎保健運動 - 椎間盤運動 §椎間盤活動運動 §暖身運動 §椎間盤為一含水物質 §但在維持某固定姿勢約 20 分鐘後即 呈現果凍狀 §透過適當的活動可使其再度變為柔軟 的水狀物質 § 進行曲線回復前的重要運動 §椎間盤在 8 歲以後即沒有血液直 接供應養份
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脊椎側彎矯正背架(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人詬病的視力問題,這些問 題包括了肌腱發炎、周邊神經病變、肩頸症候群、睡 | 回上頁 | ,如下列分析:: (1)先天性脊椎側彎(congeni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