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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iosis)簡介 什麼是脊椎側彎? 脊椎能幫助我們支撐身體,如果沒有了脊

 

脊椎側彎(Scoliosis)簡介 什麼是脊椎側彎? 脊椎能幫助我們支撐身體,如果沒有了脊椎的支持,我們就無法正常的平衡站立、行走及活動。 所謂的脊椎側彎是指,VISTA頸圈脊椎因某些原因造成向側面彎曲及旋轉,使得脊椎看起來像似「S」或者是 「C」的形狀。造成脊椎側彎的確切原因至今不明,目前所知道的是,在健康者或是患有某些疾病 (例如腦性麻痺及脊柱裂等)病患身上都有可能發生脊椎側彎的情形,也有可能和先天的脊椎異常有 關,而在健康的孩童中,患有脊椎側彎的比率約為百分之二點五。 如何發現? 有時候脊椎側彎其實很容易發現,因為側彎的脊椎會造成人的身體向左或向右傾斜,

 

許多患有 脊椎側彎的孩童肩膀看起來會一高一低,或是腰部會不平行而看起來傾向於某一邊。如果脊椎側彎 得很嚴重,不只可能會影響孩童的心肺功能,以及對脊椎的關節造成傷害,也可能影響到長大後會 覺得疼痛不適。 脊椎側彎的類型: 脊椎側彎分為三大型態:功能性、結構性和原發性。 1. 功能性脊椎側彎 Functional Scoliosis 功能性脊椎側彎一般因受傷、VISTA頸圈痙攣、骨盆傾斜、長短腳等因素使得身體成舒解疼痛姿勢而引起 的彎曲。因此只要有效的針對其病源作治療或調整,便能有效地改善彎曲度數。可以透過運動 姿勢訓練及關節矯正等非侵略性,較溫和的方式來治療。 2. 結構性側彎 Structural Scoliosis 結構性側彎則是先天脊椎結構不良或後天創傷以致脊椎無法直立。 3. 原發性側彎 Idiopathic Scoliosis 原發性側彎其發生原因不詳,或由多種因素集結所造成的側彎。原發性側彎佔所有側彎的百分 之八十。 基因、姿勢、發育、營養等綜合因素所引起,因此治療方面也得多管齊下。原發性側 彎分成四大階段:嬰兒期、幼年期、發育期及成年期。越早期治療,治癒率愈高,但惡化的危 險性也越高。 脊椎側彎嚴重分級: 1. 輕度脊椎側彎:側彎 <20 度者。


 

 八 摺疊式助行器(附座板、烤漆)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九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加高 型)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十 鋁合金輪椅(超輕型折背式)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台北輔具公司植物人(新制 ICF 第 一類 09)、失智症(新制 ICF 第一 類 10)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證明 正本替代診斷書。 十一 鋁合金輪椅(成人折背式)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植物人(新制 ICF 第 一類 09)、失智症證明者(新制 ICF 第一類 10),得以身心障礙證明正 本替代診斷書。


 (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脊椎矯正器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四 不銹鋼截肢型特製輪椅(活動 扶手、活動踏板) 台北輔具公司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十五 不銹鋼特製高背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者, 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評估 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椅輔 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七類-神 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 造及其功能 05 肢體障礙者;中 度以上肢障者免附診斷書)。

 

 

 (2)具效期內之平衡機能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 及疼痛 03 平衡機能障礙者;中 度以上平衡機能障礙者免附診 斷書)。 (3)具效期內之失智症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台北輔具公司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 能 10 失智症者;中度以上失智 症者免附診斷書)。 (4)植物人(檢附地區級以上醫院 開立之診斷書,或具新制第七 類-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 神、心智功能 09 植物人之障礙 證明者)。 (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六 不銹鋼特製高背骨科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   |   回上頁   |   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