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深﹙T﹚不得小於 24 公分﹙圖 303.5.2﹚,且 55 公分≦2 R + T≦65 公分。304 扶手與欄杆304.1
扶手:樓梯兩側應裝設距梯級鼻端高度 75-85 公分之扶手(圖 34.1)或雙道扶手﹙高 65 公分及 85
公分﹚,除下列情形外該扶手應連續不得中斷。二平台﹙或樓板﹚間之高差在 20 公分以下者,得不設扶手;另樓梯之平台外側扶手得不連
續。 圖 304.1圖 303.5.2R 最大 18 公分T 最小 24 公分20304.2 水平延:角鋼diy樓梯兩端扶手應水平延伸
30 公分以上(圖 304.1、圖304.2.1),並作端部防勾撞處理﹙圖 207.3.4﹚,扶手水平延伸,不得突
出於走道上(圖 304.2.2);另中間連續扶手,於平台處得不需水平延伸。305 警示設施305.1 終端警示:距梯級終端 30 公分處,應設置深度 30-60
公分,顏色且質地不同之警示設施(圖 305.1)。樓梯中間之平台不需設置警示設施。圖 304.2.1 圖 304.2.2
間符合附錄 1 手可及範圍之規定。A205.11 飲水機:建築物內如設置飲水機供公眾使用,應符合 204.2.4 突出物
限制之規定,且其出水口及開關操作高度距地板面應在 80 公分至 100 公分之間,前面及側面之空間符合附錄 1 手可及範圍之規定。
58附錄 3 設施設計指引A301 適用範圍本附錄 3 提供設計者參考。A302 視覺障礙者引導設施A302.1
引導設施藉由覺、語音、邊界線或其他相關設施組成,達到引導視覺障礙
者之功能。導盲磚是藉由觸覺達到引導之功能,並非唯一選擇。A302.2
鐵架diy導盲磚之設置須由定向動訓練師或視障服務專業人員進行需求設計與功能性鋪設,以引導行進設施(條狀)與行進注意設施(點狀)組合搭配。
205.1 適用範圍無障礙通路上之出入口、驗﹙收﹚票口及門之設計應符合本節規定。205.2 出入口205.2.1 通則:出入口兩邊之地面 120
公分之範圍內應平整、堅硬、防滑,不得有高差,且坡度不得大於 1/50。
205.2.2 避難層出入口:出入口前應設置平台,平台淨寬與出入口同寬,且不得小於 150 公分,淨深亦不得小於 150 公分,且坡度不得大於 1/50。地面角鋼diy順平避設置門檻,外門可考慮設置溝槽防水(蓋版開口在主要行進方
向之開口寬度應小於 1.3 公分,圖 203.2.5),若設門檻時,應為 3 公分以下,且門檻高度在 0.5 公分至 3 公分者,應作 1/2
之斜角處理,高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