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線左右各 50 公分(圖 506.5)。506.6 扶手:小便器二側及前方應設置扶手,垂直牆面之上側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85
公分、垂直牆面之下側扶手下緣與地板面距離為65-70 公分;平行牆面之扶手上緣距地板面120 公分;兩垂直牆面扶手之中心線距離為
60 公分,長度為 55 公分;兩側垂直地面之扶手距離牆壁之距離為 25 公分(圖 506.6)。507 洗面盆07.1 適用範圍:鐵架diy無障礙洗面盆或洗手槽,應符合本節規定。507.2
無障礙空間:洗面盆前方不得有高差。圖 506.5圖 506.633507.3 高度:洗面盆緣距地板面不得大於 80 公分,且洗面盆下面距面盆邊緣
20 公分之範圍,由地板面量起高 65 公分及水平 30 公分內應淨空,以符合膝蓋淨容納空間規定(圖 507.3)。507.4
水龍頭:水龍頭應有撥桿,或設置自動感應控制設備。507.5 洗面盆深度:洗面盆邊緣距離水龍頭操作桿或自動感應水龍頭之出水口
803.1 入口引導:車道入口處及車道沿路轉彎處應設置明顯之指引標誌,引導無障礙停車位之方向及位置。入口引導標誌應與行進方向垂直,以利辨識。803.2
車位標誌803.2.1 車位豎立標誌:應於室外停車位旁設置
具夜光效果之無障礙停車位標示,標誌尺寸為 40 公分 × 40 公分以上,下缘高度190-200 公分﹙ 803.2.1﹚。803.2.2
車位懸掛、張貼標誌:應於室內無障礙
停車位上方、鄰近牆或柱面旁設置具夜光效果,且無遮蔽、易於辨識之懸掛或張貼標誌,標誌尺寸應不得小於 30 公分×30 公分
以上,下缘距地板面高度不得小於 190 公分。圖 803.2.1 43803.3 車位地面標誌:鐵架diy停車位地面上應設置無障礙停車位標誌,標誌圖尺寸不得小於
90 公分90
公分,停車格線之顏色應為淺藍色或白色,與地面具有辨識之反差效果,下車區應為白色斜線及直線,予以區別﹙圖 803.3﹚。
﹙不需扣除扶手佔用之空間﹚(圖406.1);但集合住宅昇降機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 80 公分。406.2 扶手:機廂內至少兩側牆面應設置扶手,扶手之設置應符合
207 節之規
定。但固定方式得不受本規範圖 207.2.2 之限制。406.3 後視鏡:鐵架diy面對機廂之後側壁應設置安全玻璃之後視鏡(若後側壁為鏡面不銹鋼或類似材質得免之)或懸掛式之廣角鏡(寬
30-35 公分,高 20 公分以上),後視鏡之下緣距機廂地面 85 公分,寬度不得小於出入口淨寬,高度大於 90 公分。
406.4 輪椅乘坐者操作盤:操作盤按鍵應包括緊急事故通報器、各通達樓層及開、關等按鍵。若為多排按鈕,最上層標有樓層指示的按鈕中心線距機廂地面不得大於 120
公分,﹙如設置位置不足,得放寬至 130 公分﹚,且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