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符合附錄 1 手可及範圍之規定。A205.11 飲水機:建築物內如設置飲水機供公眾使用,應符合 204.2.4 突出物
限制之規定,且其出水口及開關操作高度距地板面應在 80 公分至 100 公分之間,前面及側面之空間符合附錄 1 手可及範圍之規定。
58附錄 3 設施設計指引A301 適用範圍本附錄 3 提供設計者參考。A302 視覺障礙者引導設施A302.1
引導設施藉由覺、語音、邊界線或其他相關設施組成,達到引導視覺障礙
者之功能。導盲磚是藉由觸覺達到引導之功能,並非唯一選擇。A302.2
鐵架diy導盲磚之設置須由定向動訓練師或視障服務專業人員進行需求設計與功能性鋪設,以引導行進設施(條狀)與行進注意設施(點狀)組合搭配。
圖 A203.4圖 A204.4.1圖 A204.4.2 55A204.4.2 待結帳櫃檯空間:結帳櫃檯一側供通行之走道空間,其所需之寬度最小為 90
公分;結帳櫃檯前等待結帳所需淨空間為 150 公分×150 公分(圖
A204.4.2)。A204.5 服務(售票)台服務台(售票)高度:服務台之檯面與地板面之距離應為 70-80 公分,且檯面下 45 公分之範圍內,由地板面量起
65 公分內須淨空﹙圖 A204.5﹚。
A205 其他A205.1 衛生紙捲筒:衛生紙捲筒應距馬桶前端左右各 20 公分內,鐵架diy捲筒之出口距馬桶須為5-65
公分﹙圖 A205.1﹚。A205.2 衣物掛勾:所內如設置衣物掛勾,設置於距地板面 80 公分至 100 公分處,前面
及側面之空間符合附錄 1 手可觸及範圍之規定。A205.3 置物架:設置於距地板面 80 公分至 100公分處,且其前面及側面之空間符合附錄 1
手可觸及範圍之規定。A205.4 轉位台:如浴缸前端設有固定式轉位台時,所虛無障礙空間至少 30 公分,轉位台則所需深度為 38
公分以上,安裝於接近浴缸的靠背側壁或浴缸側緣,座椅面與地板面之距離為 45 公分(圖 A205.4)。圖 A204.5圖 A205.1
790;媒 R290 R290電頻/電壓 60Hz/115V 60H | 回上頁 | 加上精確的控制器可確保內部溫度穩定與一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