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或活動式皆可﹚,座椅應防滑,若為平滑者,座椅前緣應略高於後緣﹙斜率約 1/12﹚。604.3 移位式浴間604.3.1
定義:設有固定座椅,輪椅無法直接進入,使用者必須移位至座之淋浴間。604.3.2 尺寸:淋浴間長度及寬度皆不得小於 90公分,前方之無障礙淨空間不得小於寬
90公分,長 120 公分﹙圖 604.3.2﹚。圖 604.3.2
圖 603.4 36604.3.3 扶手:兩側牆壁應設置水平扶手,其入口對向牆壁之鐵架diy水平扶手長度不得小於
45 公分,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75 公;入口之牆壁近外緣處 2 側及座椅靠牆側,皆應設置垂直扶手,其長度不得小於 60 公分﹙圖
604.3.3﹚。604.3.4 水龍頭位置:設於入口側面牆壁,牆
第一章 總則101 依據本規範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之。102
適用範圍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依本規範規定。但經檢附申請書及評估報告或其他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認可者,角鋼diy其設計得不適用本規範一部
或全部之規定。103 一般事項說明103.1 尺寸:本規範中未註明「最大」、「最小」「限定範圍」﹙如 3-5 公分﹚者,所有該項尺寸的誤差不得大於
3%。103.2 圖表:本規範所有圖表,除非特別註者,皆規定之一部份。
104 用語定義104.1
行動不便者:個人身體因先天或後天受損、退化,如肢體障礙、視障、聽障等,導致在使用建築環境時受到限制者。另因暫時性原因導致行動受限者,如孕婦及骨折病患等,為「暫時性行動不便者」。
插放就可使用如下圖 4-3 所示,其底部是棧板的收納空間,把不使用的棧 | 回上頁 | -120 公分之區域﹙圖 604.3.4﹚。圖 604.3.4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