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圖 A102.2.5圖 A102.2.6.1 圖 A102.2.6.2 50A102.3 輪椅正向接近可及範圍A102.3.1
可及範圍: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20 公分,最低高度為 40 公分 , 以 高 度 為 85 公 分 最 適 宜 ﹙ 圖
A102.3.1﹚。A102.3.2 桌檯較小: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如桌檯突出小於 50 公分,可及之最大高度為120 公分﹙圖
A102.3.2﹚。A102.3.3 桌檯較大: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如
桌檯突出 50-60 公分,則其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10 公分﹙圖 A102.3.3﹚。如桌檯突出大於 60 公分,則無法觸及該牆面。A102.4
側向接近可及範圍A102.4.1 可及範圍:坐輪椅者側向接近時,且
中間無阻礙物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20 公分,最低高度為 40 公分﹙圖 A102.4.1﹚。圖 A102.3.1圖 A102.3.3圖 A102.3.2圖
A102.4.1 51A102.4.2 桌檯較小:坐輪椅者側向接近時,如
桌檯深度小於 25 公分,可及之最大高度為120 公分﹙圖 A102.4.2﹚。A102.4.3
鐵架diy桌檯較大:坐輪椅者側向接近時,如桌檯深度為
25-60 公分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15 公分﹙圖 A102.4.3﹚。如桌檯突出大於 60 公分,則無法觸及該牆面。A102.5
操作空間:輪椅所鄰之三邊牆壁全部或部分受到限制時,所需操作空間如 A102.5.1 及 A102.5.2。A102.5.1 直行進入:當凹室的深度大
206.4.2 護欄:坡道高於鄰近地面 75 公分時,未臨牆之一側或兩側應設置高度不得小於 110 公分之防護欄;十層以上者,不得小於 120
公分(圖206.4.2)。206.5 扶手206.5.1 設置規定:高低差大於 20 公分之坡道,兩側皆應設置符合本規範規定之連續性扶手。角鋼diy扶手無需設置
30 公分以上之水平延伸。206.5.2 扶手高度:設單道扶手者,地面至扶手上緣高度為 75 公分;設雙道扶手者,高度分別為 85 公分、65 公分(圖
206.5.2)。圖 206.4.2圖 206.5.2 1420 扶手207.1 適用範圍
無障礙設施需設置扶手者,其扶手設計應符合本節規定。207.2 通則20.2.2 扶手形狀:可為圓形、橢圓形,圓形直徑約為 2.8-4
公分,其他形狀者,外緣周邊長 9-13 公分﹙圖 207.2.2﹚。
207.2.3 表面:扶手表面及靠近之牆壁應平整,不得有突出或勾狀物。207.3 扶手設置207.3.1
堅固:扶手應設置堅固,除廁所特別設計之活動扶手外,皆需穩固不得搖,且扶手接頭處應平整,不可有銳利之突出物。
#64009;台由前後方進出之出入口淨寬為 80 公分以上﹙圖 A203 | 回上頁 | 圍內,應儘量不設置水溝格柵或其他開口,如需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