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
無障礙設施:又稱為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係指定著於建築物之建築構件,使建築物、空間為行動不便者可獨立到達、進出及使用,無障礙設施包括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避難層出入口、室內出入口、室內通
路走廊、樓梯、昇降設備、廁所盥洗室、浴室、角鋼diy輪椅觀眾席位、停車空間等。104.3
無障礙設備:設置於建築物或設施中,使行動不便者可獨立到達、進出
及使用建築空間、建築物或環境。如昇降機之語音設備、廁所之扶手、有拉桿之水龍頭等。104.4
無障礙通路:符合本規範規定的室內或室外之連續通路可使行動不便者2獨立進出及通行。
104.5 動力輔助門:使用動力機制來操作及控制的門。104.6 點字系統:可憑觸覺感知提供視覺障礙者辨識資訊之文字符號。104.7
路緣坡道:穿過路緣石或是建在其上的短坡道。104.8 標誌:由陳列的文字、符號、觸覺裝置或是圖畫所組成的建築構,用以傳達資訊。104.9
觸資訊:可經由觸覺感知傳達資訊之方式。104.10 引導設施:指為引導行動不便者進出建築物設置之延續性設施,以引導
不得大於 45 公分,且洗面盆下方空間,外露管線及器具表面不得有尖銳或易磨蝕之設備。507.6 扶手:鐵架diy洗面盆兩側及前方環繞洗面盆設置扶手,扶手高於洗面盆緣
1-3公分,且扶手於洗面盆邊緣水平淨距離 2-4 公分(圖 507.6)。
圖 507.6圖 507.334第六章 浴室01 適用範圍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無障礙浴室者,其浴缸或淋浴間之設計應符合本章規定。602 通則602.1
位置:浴室應設於無障礙通路可到達之處。602.2 地面:浴室之地面應堅硬、平整、防滑,尤其應注意地面潮濕及有肥皂
水時之防滑。602.3 高差:由無障礙通路進入浴室不得有高差,止水宜採用截水溝。02.4 求助鈴:ㄧ處距地板面高 90-120 公分處;另距地板面高 35
公分範圍內置一處可供跌倒後使用之求助鈴,且應明確標示,易於操控。
而藉由該複數滑槽可順由該複數固定滑軌入以故定該每一櫃體單元於牆面上任一高度與位置的設計,以該框架與該櫃體單元結構結合的特徵,當使用者欲取用較上層的櫃體單元所擺置之物品時,可以用該框架當作梯子一樣上攀爬,因為櫃體單元背部以與牆面固定,所以不但攀爬時可以避免單一之櫃體單元掉落,且書櫃於地震發生時也不會有傾倒之危險。
4.專利 M468973此一創作為可自動彈出書本之書櫃。本創作是關於一種可自動彈出書本之書櫃,角鋼架diy其係設一櫃體,該櫃體係設有二相對側板,該二側板之間的上緣位置處係設有一頂板,又該二側板之尖的緣位置處係設有一底板,該二側板、該頂板及該底板之間係圍設形成有一容置空間;至少一彈出單元係橫向
設置於該二側板之間,並朝向該容置空間,藉由該彈出單元受到通過該容置空間之一壓力作用,用以反向產生一彈性回覆,藉以可自動將書本由該容置空間內彈出,以方便
扶手佔用之空間﹚(圖406.1);但集合住宅昇降機門的淨寬度不得 | 回上頁 | 63845;清潔,可達到優化的潔淨儲存環境。玻璃架的高度是可調整 的,外門開啟角度為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