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行進方向或協助其界定通路位置或注意前行路況。例:藉由觸覺、語音、邊界線或其他相關設施組成,達到引導視覺障礙者之功能。104.11
引導標誌:為引導行動不便者進出建築物與使用相關設施之延續與不中斷的方向引導標誌應可清楚辨識,並與行進方向垂直。105
參考附錄參考附錄提供設計者參考,具指導性質,非屬強制性規定。 3第二章 無障礙通路201 適用範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無障礙通路者,其通路設計應符合本章規定。202
通則202.1 組成:角鋼diy無障礙通路應由以下符合本規範規定之一個或多個設施組成:室外通路、室內通路走廊、出入口、坡道、扶手、昇降設備、輪椅昇降台等。202.2
高低差:高低差在 0.5 公分至 3 公分
公分(圖 703.2.1),而輪椅觀眾席位僅可由側面進入者,則空間深度不得小於 150 公分﹙圖 703.2.2﹚。704 配置704.1
引導標誌:觀眾席主要入口處及沿路轉彎處應設置輪椅席位之方向標示。 703.1由前後方進入圖 703.2.1由左右側進入
圖 703.2.2 41704.2 位置:應設於鄰近避難逃生通道、易到達且有無障礙通路可到達之處,若有 3
個以上之輪椅觀眾席位並排時,應可由前後或左右兩側進入該席位(圖704.2)。704.3 視線:輪椅觀眾席位的視線不得受阻礙應和其他區域相同。704.4
陪伴者之座椅:鐵架diy在輪椅觀眾席位鄰近至少應留有一個陪伴者座椅。
704.5 欄杆:座位前地面有高差者應設置欄杆,欄杆高度 75 公分﹙圖704.5﹚。圖 704.2圖 704.5 42第八章 停車空間801
適用範圍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無障礙停車位者,應符合本章規定。802 通則無障礙停車位應設於最靠近建築物無障礙出入口或無障礙昇降機之便捷處。803 引導標誌
之深度不得小於 125 公分(不需扣除扶手佔用之空間),且語音系統得增設開關。表 406.6 27第五章 廁所盥洗室501
適用範圍建築物依規定應設置無障廁所盥洗室者,其設計應符合本章規定。502 通則
502.1 位置:廁所盥洗室應設於無障礙通路可到達之處。502.2 地面:鐵架diy廁所盥洗室之地面應堅硬、平整、防滑,尤其應注意地面潮濕及有肥皂水時之防滑。502.3
高差:由無障礙通路進入廁所盥洗室不得有高差,止水宜採用截水溝。
503 引導標誌503.1 入口引導:無障礙廁所與一般廁所相同,應於適當處設置廁所位置指示,如無障礙廁所未設置於一般廁所附近,應於一般廁所處及沿路轉彎處設置
方向指示。503.2 標誌:無障礙廁所前牆壁或門上應設置如圖 902.1
之無障礙標誌(圖503.2.1),如主要走道廁所開門方向平行,則應另設置垂直於牆面之無障礙標誌(圖 503.2.2)。
HC Medline LFBFS05W1HC Medline總容量 | 回上頁 | 炸油色深且又粘漬,具油耗味,泡沫多、大有顯著異味且泡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