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 浴缸603.1 適用範圍:無障礙浴缸應符合本節規定。603.2 位置:浴缸前方之無障礙空間應蓋整個浴缸的長度,前方淨空間寬度不
得小於浴缸寬度,深度為 80 公分以上﹙圖 603.2﹚。603.3 浴缸:鐵架diy浴缸長度不得大於
140 公分;浴缸外側距地面高度 45 公分、底部應設置止滑片,且浴缸內兩側接近上緣處,應設置扶手(圖 603.2、圖 603.3)。圖 603.3
35603.4 扶手:側面牆壁應裝設一水平及垂直扶手;水平扶手上緣距浴缸底面 75公分,與出水側牆壁的距離不得大於 38 公分;垂直部份之長度不得小於60
公分,與浴缸靠背側之外緣距離約 70 公分;出水側及對向牆壁皆應設
置 L 型扶手,該扶手水平上緣距浴缸底面 75 公分,垂直及水平部分之長度不得小於 60 公分,且垂直部分距浴缸外緣不得超過 10 公分﹙圖
603.4﹚。604 淋浴間604.1 適用範圍:設置移位式淋浴間或輪椅進入式淋浴間須符合本節規定。604.2 座椅:應設寬 45 公分以上、深 40
公分、距地板面高度 45 公分之座椅﹙固
圖 A205.456A205.5 小便器A205.5.1 空間:設置小便器之淨空間,不得小於便器中心線左右各 50 公分(圖A205.5.1)。A205.5.2
扶手:小便器二側及前方應設置扶手,垂直牆面之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128 公分;平行牆面之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120 公分;兩垂直牆面扶手中心線之距離為 60
公分(圖
A205.5.2)。A205.6 無障礙標誌參考圖示無障礙設施標誌可參考下列圖示(圖 A205.6):圖 A205.5.1
圖 A205.5.2圖 A205.6 57A205.7 停車費繳費機(亭):應設置於便捷、鐵架diy有無障礙通路可抵達之位置,且讓輪椅使用者可方便操作,並符合附錄
1 手可及範圍之規定。A205.8 洗手乳:廁所內如設置洗手乳,應設置鄰近於洗面盆處,設置高度距地範圍之規定。A205.9
馬桶坐墊紙:廁所內如設置馬桶坐墊紙,應設置於鄰近馬桶處,設置高度距地板面應在 80 公分至 100 公分之間,前面及側面之空間符合附錄
1手可及範圍之規定。A205.10 擦手紙、烘手機:廁所內如設置擦手紙或烘手機,應設置鄰近於洗面盆處,設置高度距地板面應在 80 公分至 100
公分之間,前面及側面之空
動。圖 A102.2.5圖 A102.2.6.1 圖 A102.2.6.2 50A102.3 輪椅正向接近可及範圍A102.3.1
可及範圍: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20 公分,最低高度為 40 公分 , 以 高 度 為 85 公 分 最 適 宜 ﹙ 圖
A102.3.1﹚。A102.3.2 桌檯較小: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如桌檯突出小於 50 公分,可及之最大高度為120 公分﹙圖
A102.3.2﹚。A102.3.3 桌檯較大:坐輪椅者正向接近時,如
桌檯突出 50-60 公分,則其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10 公分﹙圖 A102.3.3﹚。如桌檯突出大於 60 公分,則無法觸及該牆面。A102.4
側向接近可及範圍A102.4.1 可及範圍:坐輪椅者側向接近時,且
中間無阻礙物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20 公分,最低高度為 40 公分﹙圖 A102.4.1﹚。圖 A102.3.1圖 A102.3.3圖 A102.3.2圖
A102.4.1 51A102.4.2 桌檯較小:坐輪椅者側向接近時,如
桌檯深度小於 25 公分,可及之最大高度為120 公分﹙圖 A102.4.2﹚。A102.4.3
鐵架diy桌檯較大:坐輪椅者側向接近時,如桌檯深度為
25-60 公分時,可及之最大高度為 115 公分﹙圖 A102.4.3﹚。如桌檯突出大於 60 公分,則無法觸及該牆面。A102.5
操作空間:輪椅所鄰之三邊牆壁全部或部分受到限制時,所需操作空間如 A102.5.1 及 A102.5.2。A102.5.1 直行進入:當凹室的深度大
互組合,而另一圍板之插舌片係由外向內翻折而扣回該圍板之插舌孔,另 | 回上頁 | 分之無障礙標誌(圖 404.2)。、點字符號,單一浮凸字時,長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