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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2

業環境及空間限制,常重覆性進行 抬舉、握持、攜物行走、推、拉等動作與姿勢,容易產生肌肉骨骼

進行日常工作搬運各 式貨物,因各類貨物包裝不同及運送過程講求速率時效,加上搬運作業環境及空間限制,常重覆性進行 抬舉、握持、攜物行走、推、拉等動作與姿勢,容易產生肌肉骨骼傷害的健康危害,常見潛在危險因子 包含: • 長期及重複動作 • 過度使力 • 不正確工作姿勢或固定姿勢過久 • 不當工具或設備的使用 • 振動或異常溫度 • 脊椎矯正器社會心理壓力 • 工作滿足度低 貳、常見肌肉骨骼傷病的健康危害 常見肌肉骨骼傷病的健康危害 一、 下背疼痛 (一) 成因: 人體脊椎骨是支撐人體的重要結構,由頸椎(C1~C7)、胸椎(T1~T12)、腰椎(L1~L5)、薦骨及尾骨形成,內 含脊髓及神經根受其包護,椎骨間有椎間盤負責緩衝壓力。搬運過程身體姿勢不正確加上物品過重,易 造成下背部肌肉韌帶拉傷。當身體過度前彎加上搬運技巧錯誤,過大的力量使上下節脊椎骨壓迫椎間盤 軟骨,易造成椎間盤突出,向外膨出壓迫神經根影響到腰椎神經根,

 


三.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 眼鏡、義眼、其他醫療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備之西醫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 之期限。 附錄一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次 醫療輔具項目 醫療護腕推薦單位 使用年限 受理機構 備註 一 手杖(鋁合金)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身 心 障 礙 證明正本。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二、本會「醫療輔具暨 鑲牙申請作業」系 統有申配義眼紀錄 者,得免附診斷證 明書或身心障礙證 明。 其他醫 療輔具 ( 項 目 如附錄 一)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身障 或身體孱 弱人員 依 器 具 使 用 年 限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保合約醫 療院所診斷 證明書正本 或效期內之 身心障礙證 明正本(除 外項目,請 見備註),醫療護腕推薦並 於診斷證明 書敘明申請 輔具項目。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各 級榮院 一、手杖得由受理申請 單位開具之評估紀 錄表替代診斷書, 評估紀錄表格式如 附錄二。 二、盲杖、四腳手杖、 拐杖、摺疊式助行 器、一般型輪椅、 洗澡、便盆兩用椅 輔具得檢附效期限 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正本申請(詳附錄 一備註)。 三、義肢類需具肢障身 心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應先依 全民健康保險相關 規定申請給付,並 達附錄一之最低使 用年限後,因需要 而重新製作者始得 申請。得依實際需 求申請雙側義肢。








(三)協辦:台灣復健醫學會 六、 醫療護膝推薦學分認證: (一)台灣義肢裝具學會教育積分   |   回上頁   |   的效果。 居家運動 關節炎護膝深呼吸運動(Deep brea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