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 眼鏡、義眼、其他醫療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備之西醫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 之期限。 附錄一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次 醫療輔具項目 醫療護腕推薦單位 使用年限 受理機構 備註 一 手杖(鋁合金)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鞋(糖尿病用) * □特製矯型皮鞋* 11-2.鞋內墊 □鞋內墊 只(含製模) * □鞋內墊 只(不合製模) * □腳 | 回上頁 | 護腕可以提供額外的支撐,減少手腕的壓力。當你進行重複性運動、舉重或其他活動時,使用護腕可以減少手腕的負擔。 避免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