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由七節的頸椎椎體及椎 間盤環繞保護。 頸椎病變之致病因素相當多,包括發炎、腫瘤、血管異常、先天結構異常等, 但仍以外傷及退化為大宗。 一、臨床症狀 1. 脖子酸痛、僵硬、活動困難、無法後仰。 2. 單側或雙側的肩膀,上臂、前臂甚至手指放射痛或麻痺。 3. 手臂或掌間肌肉萎縮,指端無力。 4. 頸椎壓迫頸圈輔具四肢輕癱甚至重癱、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痺導致死亡。 二、診斷工具 1. 頸椎動態性 X 光:評估頸椎的穩定度,骨刺的嚴重度,椎孔是否狹窄及椎間盤 的變化。 2. 神經傳導及肌電圖:判斷頸椎神經根病變及影響範圍,以便與周邊神經病變區 分。 諮詢電話:(03)492-3030 專人掛號專線:(03)493-1010 桃園縣平鎮市廣泰路 77 號 壢 新 凡 事 用 心 對 您 無 限 關 心 3. 電腦斷層加上脊髓攝影:因具侵犯性及易生併發症目前已少用。 4. 核磁共振造影(MRI):診斷的利器,若是保守治療無效或是相當明顯而嚴重的 症狀,臨床醫師則會安排以便判斷是否需手術,且需手術幾節。 三、治療方式 1. 保守治療:如藥物、復健、整脊術、頸圈護具、局部注射。 2. 手術治療:一旦保守治療 4~6 週無效或神經症狀持續惡化為適應症,頸椎手術 分前路及後路,目前以前路手術為主,因其傷口小,減壓徹底,
或代償性曲線。 S 型 C 型 脊柱側彎的原因少數是先天脊椎畸形或神經 肌肉病變所造成,大部分是屬於脊柱在發育 過程中,VISTA頸圈自行發生而原因不明的自發性脊柱 側彎,發生的部位可能在胸椎、腰椎、或胸 腰椎處。脊柱側彎的種類可分為功能性與結 構性兩種,所謂功能性或姿勢性的脊柱側 彎,是指雖然脊柱向側面彎曲,但脊椎並沒 有發生結構上的畸形,發生主要原因是由於 肌肉軟弱無力造成姿勢不良,而讓外觀上呈 現彎曲。經由運動和養成良好的新姿勢時, 便可使脊柱側彎情形改善;而結構性的脊柱 側彎,是指椎體產生脊柱之椎體側彎及向击 面旋轉,這類較難藉由運動來矯正。 脊柱側彎多好發在發育中的青少年,10-16 歲 孩童的盛行率為 2-4%。側彎角度大於 30 度 者,其盛行率約為 0.2%;側彎角度大於 40 度時,盛行率約為 0.1%。當側彎的角度小於 10 度時,男女罹病的比率差不多,但是當側 彎的角度大於 30 度時,女生罹病的比率約為 男生的十倍。此外脊柱側彎若發生在青春期 的女孩,角度常會持續惡化,因此女生患者 常較男生需要接受進一步的治療。一般而 言,脊柱側彎好發於有家族史、女性、青春 期和瘦長體行者。 如何診斷「脊柱側彎」? 診斷脊柱側彎,通常是用 X 光影像直接測量 側彎角度,雖然準確,但是並不符合篩檢的 經濟效益。臨床上可讓病人雙腳張開與肩同 寬,向前彎腰,背部與地面平行,雙手合掌 下垂,此時從病人背後觀察,可藉由兩側背 部不等高、兩側肩胛骨不對稱,
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脊椎側彎矯正背架(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科找主任賴宇亮表示,除了因意外造成的腰背痛,如車禍、跌倒等, | 回上頁 | 肚臍延線)以確定背架高低位置。 2. 醫療頸圈推薦穿戴時將背面兩直立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