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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6

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

 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脊椎側彎矯正背架(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肩膀一側較高  骨盆一側較高  肩膀與骨盆的中線不相同  肋骨一側明顯凸出  醫療頸圈推薦彎腰時背部左右不等高 ■嚴重程度 嚴重程度是看脊椎側彎的角度大小,要由 X 光片上 脊椎的夾角來判定。大致分為輕、中、重度三個層級:  輕度側彎:側彎角度小於 15∘,在 10∘以內皆為 正常,只需注意姿勢或改善不良習慣。  中度側彎:側彎角度在 15∘~ 40∘之間,嚴重的話 要穿矯正背架,維持脊椎位置避免惡化。  重度側彎:側彎角度大於 40∘則建議接受手術治 療。 ■運動治療 左 左  伸展動作: 以下動作目的皆是伸展左側背肌。 每個動作一天 3 回 一回 3-5 次 一次 20 秒。 動作一 動作二 脊椎側彎 C 形開口向左為例, 若開口向右則動作要左右相反喔! 動作三  肌力訓練(一天 3 回,一回 10-30 次,一次 5 秒): 動作一: 主要強化右側背部力量。 動作二: 主要強化整體背部力量。 此資料僅供參考,關於病情實際狀況,

 


 

 八 摺疊式助行器(附座板、烤漆)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九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加高 型)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十 鋁合金輪椅(超輕型折背式)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台北輔具公司植物人(新制 ICF 第 一類 09)、失智症(新制 ICF 第一 類 10)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證明 正本替代診斷書。 十一 鋁合金輪椅(成人折背式)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植物人(新制 ICF 第 一類 09)、失智症證明者(新制 ICF 第一類 10),得以身心障礙證明正 本替代診斷書。








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脊椎側彎矯正背   |   回上頁   |   保持腰部挺直,儘量避免坐矮板凳。 o 雖已穿著背架仍需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