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功能高傳真色彩影像處理、高動畫品質表現、多樣性輸入端。而 LCD-TV 面板關鍵因素則包括次世代投資動機、上下游供應鏈、價格競爭力、面板畫質技術(亮度、對比、色域、視角、反應速度)等。第三節 產業生命週期LCD 面板產業歷經數十年的發展,已發展成大者恆大的產業競局,加上主要應用產品已逐漸從產品生命週期成長期邁向成熟期,遂造成整體產業競爭態勢更形嚴峻。根據資策會 MIC 的資料表示,台灣 2008 年液晶電視修理產業的出貨規模約為 1,932 萬台,與 2007 年相比較,整體成長率已有逐漸趨緩的情形。雖然台灣已經囊括全球七成以上的液晶監視器製造,但液晶電視則只有約兩成的製造佔有率,儘管台灣品牌在液晶監視器上已有全球兩成以上的市佔率,但對液晶電視的銷售卻無特別的加分效果。雖然液晶電視銷售目前是市場的主流,但在龐大市場商機背後,台灣液晶電視製造代工量的勢力發展,遲遲無法搶食這塊市場大餅。目前液晶電視已朝大尺寸需求方向持續前進,品牌業者為獲取更好的利潤,朝更大尺寸液晶電視發展也已成趨勢,配合大尺寸液晶電視價格降低,讓 40 吋等級電視的市場規模快速竄升。但是當市場規模快速擴張,品牌業者獲利卻無法同步提高。所以品牌業者改變策略,改將產品報價一次降足、一次到位的方式促銷產品,寄望經此讓經濟規模更快速擴張,達到穩定或提升獲利的目的;致使其他品牌同業也因此不得跟進,使得價格戰的結果讓業者的競爭更陷入無底的深淵。但因業者間的相互競爭,讓液晶電視產業更快速發光發熱,對消費者而言卻是好事一件。液晶電視與歸屬於資訊產品的顯示器所面對的市場需求性質不同。
人們通常把 1925 年 10 月 2 日蘇格蘭人約翰·洛吉·貝爾德(John Logie Baird)在倫敦的一次實驗中「掃描」出木偶的圖象看作是電視誕生的標誌,他被稱做「電視維修之父」。但是,這種看法是有爭議的。因為,也是在那一年,美國人斯福羅統。儘管時間相同,但約翰·洛吉·貝爾德與斯福羅金的電視系統是有著很大差別的。 史上將約翰·洛吉·貝爾德的電視系統稱做機械式電視,而斯福羅金的系統則被稱為電子式電視。這種差別主要是因為傳輸和接收原理的不同。<註一>二、液晶的簡介1、液晶的發現(1) 西元 1888 年,奧地利植物學者雷尼澤(Friedrich Reinitzer)在加熱膽固醇類的萃取物:安息酸香膽固醇(cholestery benzoate)時,意外發現該物質會有異常的熔解現象。此物質雖然會在 145℃熔解,但呈現的是白濁狀的液體,若繼續加熱到 179℃時,卻又成為透明的液體。反之,若觀察該物質從高溫往下降溫 的過程,在 179℃時,透明的液體又會成為白濁狀的液體,而低於 145℃時又會成為固體的結晶。(2) 第二年,德國物理學家雷曼(Otto Lehmann)發現上述白濁狀的液體外觀上雖然屬於液體,但卻顯示出類似固態晶體般的折射。於是雷曼將其命名為「液態晶體(liquid crystal),這就是「液晶」的由來。2、液晶的性質(1) 固態、液態及氣態,是大家所熟知的三態。而液晶則是一種同時具有固體物質之晶體次序性與液體物質之流動性的半透明物質,並不屬於三態之一,介 於固態與液態之間,也稱為中間相(Meso Phase)物質。(2) 能成為液晶狀態的物質,其分子構造的形狀大多屬於長棒狀或扁平狀。
面板的不同主要在亮度、視角、反應速度與對比度上。在高畫質影像的取得上,在迴路設計上,液晶電視維修運用傳統利用於映像管電視上 的 Y/C 分離迴路,以增加影像景深的銳利度。所以液晶電視絕對不同於電腦用液顯像方式完全不同 液晶電視的顯像原理是透過背面的背光模組進行發光,再由電晶體控制 每個像素液晶分子的透光程度.電漿電視的平均使用年限較液晶電視短,約 20000 至 30000 小時,之後亮度就會降到原來的一半左右,如果以每天觀看電視 8 個小時計算,約是7-10 年二者的優缺點比較:耗電量液晶電視勝出 電漿電視的耗電量要比液晶電視還大,一般來說相近尺寸的機種相比,液晶電視大約只有電漿電視的 40%的耗電量,同時也讓液晶電視比電漿電視散發出較電視可以做得比同尺寸的電漿電視更輕,更薄,而且差距還蠻大的,液晶電視比電漿電視的厚度大約是縮減了 40%,重量則是大約縮減了25%,更適合於裝潢空間的掛壁使用.使用壽命為液晶電視勝出 目前電漿電視受限於螢光體的材料,使用壽命大約是 20000-30000小時,[屆時畫面亮度會衰減約剩一半],而液晶面板本身壽命大約是50000-60000小時,因此挑剔的用家只要每 20000 小時左右更換一次液晶電視的背光模組,又可以繼續使用,電漿電視則是使用約 20000-30000小時[每天平均觀看 8 個小時,大約是 7-10 年之後],就必須汰舊換新了.畫質表現為電漿電視勝出
產品即時上市(Time to Market)、標準規格的主導能& | 回上頁 | 產技術大多以技術移轉為主,所以在產品基本的專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