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高雄市海巡之友會社會團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高雄市海巡之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之社會團體,非以營利為目的,從
事為民服務及公益善良活動為目的。
第 三 條 本會以協助海巡服務工作及社會服務與社會救助為宗旨。
第 四 條 本會以高雄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效忠中華民國。
二、協助海巡工作。
三、從事公益善良活動。
四、為民服務。
五、從事兒童、少年、老人等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事項。
第二章 會 員
第 六 條 本會會員分別下列二種: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