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高雄市海巡之友會社會團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高雄市海巡之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之社會團體,非以營利為目的,從 事為民服務及公益善良活動為目的。 第 三 條 本會以協助海巡服務工作及社會服務與社會救助為宗旨。 第 四 條 本會以高雄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效忠中華民國。       二、協助海巡工作。       三、從事公益善良活動。 四、為民服務。 五、從事兒童、少年、老人等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事項。   第二章 會  員 第 六 條 本會會員分別下列二種: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