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兩側拉出形成新的空間,只要把棧板插放就可使用如下圖 4-3 所示,其底部是棧板的收納空間,把不使用的棧板進行收納,如圖4-4
所示。將書櫃合併及分離,中間有像樂高積木的插槽而不前後移動如圖 4-5 所
示,兩個書櫃間有插銷來固定而不會分離如圖 4-6 所示。這片棧板是以公母插槽相互結合而成的棧板,可將棧板分開成公母插槽如圖 4-7所示,且公插槽棧板可配合下圖
4-8 的母插槽,成為書擋的功用如圖 4-9 所示。把插槽設計成階梯式,將棧板放入後而不怕移動如圖 4-10 所示。角鋼diy本體的背後有溝槽是給擴充空
間的滾輪使用如圖 4-11 所示,溝槽的底端設有小擋板如圖 4-12 所示,是為了消費者在拉擴充空間而不會過頭,底部附有滾輪幫助消者好移動如圖 4-13 所示。
五、結論本研究利用 TRIZ
工具來改善書櫃使用者容易發生的困擾進行創新及研究。一開始列出使用者常見的問題進行分析經由專利查找來列出矛盾矩陣表,從矛盾矩陣表中進行相關的發想,以下是相關創新效益。改善效益
1:隔板可輕易上下變
圖 503.2.1 圖 503.2.2 28504 廁所504.1 淨空間:廁所盥洗室空間內應設置迴轉空間,其直徑不得小於 150 公分﹙圖
504.1﹚。504.2 門:廁所盥洗室空間應採用橫向拉門,出入口之淨寬不得小於 80 公分(圖504.1),且門把距門邊應保持 6 公分,靠之一側並應於距門把
3-5 公分處設置門擋,以防止夾手﹙圖 504.2﹚;門扇得設於牆之內外側。
504.3 鏡子:鏡子之鏡面底端與地板面距離不得大於 90公分,鏡面的高度應在 90 公分以上﹙圖 504.3﹚。圖 504.3掀起式可動扶手圖 504.1 圖
504.2鏡29504.4 求助鈴504.4.1 位置:廁所盥洗室內應設置兩處緊急求助鈴,一處在距離馬桶前緣往
後 15 公分、馬桶座位上 60 公分,另在距地板面高 35 公分範圍內設置一處可供跌倒後使用之求助鈴,且應明確標示,易於操控(圖 504.4)。504.4.2
連接裝置:按鈕應連至服務台或類似空間,若無服務台,應連接至廁所盥洗室外部設置警燈或聲響。505 馬桶及扶手505.1
適用範圍:無障礙廁所設置馬桶及扶手,應符合本節規定。505.2 淨空間:馬桶至少有一側邊之淨空間不得小於 70 公分,扶手如設於側牆
第一章 總則101 依據本規範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之。102
適用範圍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依本規範規定。但經檢附申請書及評估報告或其他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認可者,角鋼diy其設計得不適用本規範一部
或全部之規定。103 一般事項說明103.1 尺寸:本規範中未註明「最大」、「最小」「限定範圍」﹙如 3-5 公分﹚者,所有該項尺寸的誤差不得大於
3%。103.2 圖表:本規範所有圖表,除非特別註者,皆規定之一部份。
104 用語定義104.1
行動不便者:個人身體因先天或後天受損、退化,如肢體障礙、視障、聽障等,導致在使用建築環境時受到限制者。另因暫時性原因導致行動受限者,如孕婦及骨折病患等,為「暫時性行動不便者」。
方向或協助其界定通路位置或注意前行路況。例:藉由觸覺、語音、邊界線或 | 回上頁 | 系與鄰接之另一圍板之接合孔相互組合,而另一圍板之插舌片係由外向內翻折而扣回該圍板之插舌孔,另該圍板各端系依